1、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2、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3、年满三十周岁;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