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以案促改 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管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21:06 信息来源:闽清县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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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全面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言行,闽清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礼品典型案例。根据违纪事实,县纪委监委给予闽清县卫健局卫生监督管理所所长黄某和县总医院全民健康管理部部长林某党内警告处分。

 “不该去吃这顿饭,教训太大了。”黄某懊悔地说,“平时参加同学朋友的聚会,觉得人情往来很正常,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这次接受了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收了一盒茶叶,谁知掉进了人情陷阱,踩了纪律红线,非常后悔 。”

      从黄某的忏悔中可以看出部分党员干部对于“八小时外”的纪律问题,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下班后可以不受纪律规矩约束,吃点喝点不算什么。同时,也暴露出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的失察失管的现象。那如何才能更好地规范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呢?


闽清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县总医院开展监督

 


针对这个情况,闽清县纪委监委迅速整合力量成立督查指导组,对辖区内4家医疗单位开展蹲点调研,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加强对医疗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同时,积极组织“送纪上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职工干部以案为鉴,把自己摆进去,真正消除侥幸心理,时刻拧紧纪律“发条”,进一步规范八小时之外的言行。

“‘八小时以外’不是法外之地,要吸取教训,强化自身修养,要防微杜渐,加强自我监督,从个人爱好,生活小节入手,提高自己的廉洁意识和防范意识。”看完警示教育片《蚁贪之害》,县总医院副院长刘某说。

案后整改,以点带面。闽清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在抓“早”上下功夫。聚焦各级“一把手”及医疗卫生、工程、公安等重要系统和重要部门,通过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旁听庭审和学习警示教育读本等方式,用足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今年以来,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6次,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禁踩纪律“红线”。同时,利用“梅邑清风”、短信等多种渠道,加强廉洁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今年以来,共发布79期“梅邑清风”,发送廉政短信1.5万余条,营造清廉浓厚氛围。

闽清县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室组乡”联动优势,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他们经常性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单位、酒店、会所、旅游景区明察暗访,特别是在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吃喝”“违规收礼”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持续织密监督网。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礼”问题7人。

此外,闽清县纪委监委还把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列入每季度政治监督工作清单,督促全县各单位建立健全关于“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当遵守和严格禁止的行为,为党员干部立规矩,划“红线”,明“禁区”,不断织紧织密“八小时外”监督网。今年中秋国庆节前,闽清县纪委监委组织1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八小时工作以外行为规范”承诺书,干部们纷纷表示要克己慎行、洁身自好,时刻规范自身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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