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8-25 15:54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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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有关单位:
《闽清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闽清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20〕92号)要求,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我县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为指引,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照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0年10月底完成我县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2月底初步完成镇(村)一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全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让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全面,公开平台更加丰富多元,公开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专业队伍更加健全完善。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系统完备规范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有关单位要在2020年10月底前,各乡镇要在2020年12月底前认真对照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区域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二)规范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面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开设统一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以及各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整合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在县档案馆、图书馆、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将县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政务公开线下示范专区。
责任单位:县档案局(馆)、图书馆、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乡镇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置机制,积极借助县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四)建立公开事项清单,推进村(居)务公开。各乡镇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梳理村(居)级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建立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并根据后续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五)创新决策参与方式,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要同步开展政策解读,深入浅出地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让群众看得懂。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通过公告公示栏、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及村(社区)公开栏等传统公开平台,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和质量,让群众喜闻乐见。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六)全程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闽清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分工安排,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理顺工作思路。要按照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围绕“五公开”以及发布、解读、回应、传播、公众参与等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则,统一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标准化操作;要按照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把关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在法定范围内依照规定程序开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全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不得延误和推迟工作进程。县政府将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闽清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附件
闽清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
主要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加快目录编制工作 |
编制完成县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县政府 办公室 |
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文体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闽清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10月底前 |
编制完成乡镇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县政府 办公室 |
各乡镇 |
2020年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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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专题专栏 |
根据编制完成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调整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打造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 |
县政府 办公室 |
县直有关单位 各乡镇 |
2020年 12月底前 |
3 |
规范线下场所,建设公开专区 |
充分利用我县线下服务事项集中的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并根据后续要求进行完善,将县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我县政务公开线下示范专区。 |
县政府 办公室 |
县档案局(馆)、图书馆、文体旅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2021年 12月底前 |
4 |
健全制度规范,规范工作流程 |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
县政府 办公室 |
县直有关单位 各乡镇 |
2021年 12月底前 |
5 |
建立公开事项清单,推进村(居)务公开 |
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并根据后续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
县政府 办公室 |
各乡镇 |
2021年 12月底前 |
6 |
全面落实制度,积极探索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 |
县政府 办公室 |
县直有关单位 各乡镇 |
2022年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