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畜牧兽医站、县直有关业务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9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福建省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57号)和《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训)的通知》(榕财农指〔2021〕41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1〕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闽清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闽清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实施。
附件:
1.闽清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2.闽清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闽清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