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编号:2024N0354)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调整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确定监测范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是开展防止返贫监测的重要依据,2024年我县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年10560元)。各乡镇要按照不低于这一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开展工作,开展集中排查,确定监测家庭户数与人数。
二、监测对象。一是以家庭为单位,监测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二是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等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的家庭,兼顾2023年灾情、疫情和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三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没有保障的家庭。四是2023年以来通过“一键报贫”等多次申请或干部排查,部门筛查,多次预警但未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
闽清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