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闽乡振综[2022]36号)要求,经闽清县委扶贫开发成果与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准,现将闽清县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告(见附件),公告期为10天(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3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闽清县农业农村(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936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22332110 mqxnb111@163.com
附件:闽清县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汇总表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