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1-2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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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根据《福建省种子总站关于印发〈2025 年福建省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种站〔2025〕1 号)及《福州市种子服务站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级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的通知》(榕种站〔2025〕1号)文件精神,现开始申报2025年省级、市级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请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提早谋划,及时申报,申报日期截止2月8日。申报表请于2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mz110@163.com,盖章后纸质版送到县种子服务中心。

附:1、福州市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实施方案

2、闽清县2025年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申报表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

 

福州市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

项目申报实施方案

 

一、申报对象

县(市、区)种子服务(种子管理、种业服务)站(中心)及承担相应职能的农技推广部门。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为固定的从事农作物品种试验评价及示范推广的技术人才队伍。

2.自主拥有不少于30亩以上试验示范基地,或能落实农业企业、种植大户联合实施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

三、项目经费补助方式及标准

1.农作物新品种展示补助标准:大田作物新品种每个展示点面积5亩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3万元;食用菌新品种每个展示点规模5万袋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3万元;果茶新品种每个展示点面积2亩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3万元。

2.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补助标准:大田作物新品种示范片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5万元;食用菌新品种示范片达到100万袋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5万元;果茶示范片面积达10亩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5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须提交如下材料:

1.《福州市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  

2.《福州市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汇总表》;  

3.县(市、区)农业农村及财政主管部门联合申报正式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五、申报程序

按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申报,县(市、区)申报单位向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核材料,并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申报材料和行文一式两份。

联系方式:福州市种子服务站,电话:0591-87336313

邮箱:seed1122@126.com

 

 

 

附件2

   闽清  县2025年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2025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展示示范作物类型

实施地点(到村)

种植面积

种植时间

计划展示示范品种(个数)

备注(省、市级)

 

 

 

 

 

 

 

 

 

 

 

 

 

 

 

 

 

 

 

 

 

 

 

 

    本单位承诺:符合申报条件,表中所填报信息及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复申请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作物包括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花生、油菜、大白菜、番茄、辣椒、茄子、青梗菜、花椰菜、西瓜、茶果、食用菌等。类型:水稻为高档优质稻中稻品种(米质达部颁二级以上及获奖品种);适宜稻田种养专用品种,特种稻品种(有色稻、糯稻、加工专用稻)。甘薯可分为鲜食食用型(含紫薯)、淀粉加工型和薯脯加工型;玉米可分为甜玉米(含水果玉米)、糯玉米、甜糯玉米;大豆可分为普通大豆(含高蛋白大豆)、鲜食大豆;花生可分为高产花生、优质食用花生、加工专用花生(高油、高蛋白花生)、抗黄曲霉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