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工作的通知》(梅农综〔2024〕41号)精神,经各科技指导员遴选推荐,拟对2023年培育的274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其中种植业192个,畜牧兽医82个)发放补助,每个示范主体物化补助货值500元。现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电话:22332110、62300721
附件:2023年度科技示范主体登记表(汇总)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