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鑫雅居项目地下室建筑调整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1-1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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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大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因电力部门要求本项目进行用电规范化新标准建设,申请对项目地下室建筑及车位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在地下室D-14~D-15轴交6-A~6-D轴增设环网室一间。地下室原车位因增设环网室被占用55号和56号车位,将两个车位调整于3-1轴交D-E、D-G轴,机动车位数不变。6-6轴~6-11轴交6-A轴~6-D轴的原设计电信、电视机房调整到7-10轴~7-23轴交7-F轴~7-D轴。原电信、电视机房处改为公共配电室,其他不变。调整后的方案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我局拟同意该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1月19日至 2021年1月28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统筹委员会办公室,邮编350800)

    地下室一层平面图(调整前后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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