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1-1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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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冬季以来,国内多地先后发生疫情,我县疫情输入风险急剧增加。为严防疫情输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按照上级指挥部统一部署,我县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举报奖励范围

  近期以来从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在乡镇、村居(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相关信息的;未按照要求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行为;其他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

  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动态信息可在微信公众号新闽清或者国家卫健委官网上查询。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县乡各级应急指挥部举报电话附后。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名称)、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

  县乡应急指挥部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办法

  线索经查证属实后,奖励举报人500元,给予举报单位信用加分。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