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18]239号)、《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暂行规定的通知》(梅政办[2019]52号)、《闽清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推进会会议纪要》(梅政办[2019]90号)及《闽清县十七届政府2019年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2019]11号)的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将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企业入名录库资格条件
施工单位登记入库:
1、申请单位未被交通部、福建省交通厅和重点办暂停投标资格,且未在暂停期内。
2、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申请人在年度考评中未被评为D级。
3、福州市或福建省范围内注册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州市、福建省范围内注册的公路养护工程三类乙级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企业在截至征集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无纪委监委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关记录。
二、入名录企业需提供资料
1、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分公司)
3、公司营业执照,顺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分公司)
8、分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
9、公司机构管理人员及场地要求:公司负责人、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附人员名单、人员社保证明。
10、真实性承诺书
11、项目违约承诺书
三、报名地点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科(闽清县梅溪路29号),联系人:黄清,联系电话:6206296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3日18:00之前。
特此公告
附件: 1、申请表
2、真实性承诺书
3、项目违约承诺书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