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老区办《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扶持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1〕67号)精神,现将2021年市级扶持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30万元下达你们,其中:塔庄镇莲宅村15万元;桔林乡伴岭村15万元(具体明细详见附表),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闽清县2021年市级扶持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闽清县2021年市级扶持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乡镇 老区村 项目名称 分配金额 (万元) 塔庄镇 莲宅村 下莲宅古厝门前道路拓宽改造及路灯、排水沟等配套建设 15 桔林乡 伴岭村 岭头亭至岭尾岭渠道修复 15 合计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