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闽清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闽清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开创“法治民政”建设的新局面,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情况
(一)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今年以来共起草(含代拟稿)、报备2件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梳理、清理本部门与上位法以及国家政策相抵触、不衔接或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截止目前,无与法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文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县民政局按照《闽清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结合县民政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局法治宣传教育建设。一是在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主题活动,通过“梅邑民政”微信公众号宣传、LED播放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和深入社区实地宣传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基本法规。二是广泛开展与本部门职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向县域内居民宣传讲解未保条例、救助政策、养老防诈等知识,增强群众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指导帮助基层工作人员熟悉掌握低保、救助相关政策,共同做好民生工作。
(四)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持续做好社会应急力量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务,增强基层社会服务力量。2022年县民政局积极动员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社会工作服务,守护群众生命安全。
(五)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在2021年成立闽清县民政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加强民政行政调解工作研究,进一步强化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成员行政调解意识,充分认识行政调解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及时传达上级通报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解读典型案例,以达警示教育作用,2022年已开展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8次。二是联合县驻纪检组开展“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不断加强对各乡镇低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全县低保对象申报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
(七)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县级部门工作部署,根据文件及会议要求,切实抓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多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
(八)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定期督促局机关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及时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2022年度共计开展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6次,并完成2021-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法制机构建设滞后,缺乏专业人才队伍支撑;二是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求认识仍需提高。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强民政队伍法治教育,深入学习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基本理念,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矛盾、创新工作方式的能力,以维护服务对象的基本利益。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的群众化、社会化、常态化,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