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79号)精神,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经研究,将该项补助资金15万元下达给桔林乡伴岭村,用于补助渠下至岭尾岭道路塌方路段建设。
闽清县民政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