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主要内容
(一)财政预算收支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二)绩效目标制定情况;
(三)绩效目标及预算执行实行监控情况;
(四)绩效管理实施成效情况;
(五)绩效评价及成果运用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30日
三、投诉电话:0591-22332449
四、审计纪律: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