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2月10日,县委巡察三组对闽清县总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7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党委副书记、院长钱晓光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督促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党委副书记、院长钱晓光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与其他班子成员研讨整改事宜,要求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严格要求,不打折扣,全力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总医院党委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牵头抓好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对标对表反馈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具体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三)细化整改措施,抓实责任分解。总医院党委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细化措施,逐项分解,科室(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表态担当,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87条,建立整改任务分解表,将具体整改工作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设定整改时限,做到问题分明、要求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来闽考察时关于三明医改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扎实。在统筹我县医疗资源、实现县乡村上下贯通、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有待加强。
(1)关于落实医改政策不彻底,“八统一”垂直化管理未全面推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根据榕委发〔202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前县卫健局牵头、总医院配合草拟《关于闽清县级总医院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二是2023年7月下发《闽清县总医院统一药品目录实施方案(试行)》,统一药品目录,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照采购目录执行,及时调整更新药品目录。三是规范编外人员招聘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部草拟《闽清县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提交党委会研究,届时下发总医院各单位执行。
(2)关于医疗帮扶存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下基层定期服务考勤管理,实行“行政部门定期检查、支援单位平时督查、受援单位日常考核、派驻队员相互自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钉钉定位考勤,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对口支援工作量。今年组织考勤监督检查5次,8名县级医师均在岗开展援工作。
(3)关于改善基层医疗条件不积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6月制定《闽清县“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创建工作方案》,强化主体责任,抓好“优质服务基层行”有关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县域内卫生院基本标准达标率超过80%和推荐标准至少通过1个的目标。三是开展学习交流3次。组织人员到创建工作开展较好的卫生院学习创建优秀经验。四是定期安排省市县专家到各创建单位开展学科建设帮扶,协助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调配医共体医疗资源,改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条件。五是完善转诊机制,制定《闽清县医共体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3年双向转诊和远程项目工作的通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
2.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突出。对基层医疗机构督导指导不够,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整体水平方面还有待增强,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1)关于引导乡村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公卫服务、有效推进基本药物政策落实不够到位,补助资金使用率低,资金存在闲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基层公卫服务建设,贯彻落实基本药物政策,召开部署培训会并出台文件,引导村医积极参与基本公卫服务。将村医基药补助资金支出率列入院长绩效考核范畴,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分院拨付各项资金的通知》,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经核实,各乡镇分院滞留资金的公卫和基药结余2年以上的金额已上缴财政。
(2)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医院党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共闽清县总医院委员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总医院研究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建设会议5次,提交县政府研究事项2项。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一期于2023年1月5日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3.推进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有弱项。对医院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抓得不够扎实,为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医疗服务还有差距。
(1)关于质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用药质控检查,督促各分院做好临床用药管理。今年以来开展全县医疗质量控制检查1次。关于要质控检查走形式的问题已对分管领导及负责人2人予以谈话提醒。二是加强信息化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申请加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并申请购置合理用药监控软件系统,目前购置已进入招标程序。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强化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今年以来召开全县临床用药质控中心委员会议1次。梅城、三溪、省璜等12个分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已予以纠正。
(2)关于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效率。2023年2月市院感质控中心院感质量控制检查我院评价结果为3B,均达到中上水平。二是建设医院感染实时监测系统,及时反馈监测信息,提升医院感染监控水平。三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及时更新感染管理制度,增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
(3)关于医用耗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医用耗材合理应用,2023年7月下发《闽清县总医院耗材临床合理使用指导原则(试行)》,强化医用耗材合理应用,保障医用耗材使用质量与安全。二是做好医疗器械管理,明确管理级别,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4)关于病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病案管理,2023年6月修订完善《关于调整医疗质量等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等文件。严格落实病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查。
(5)关于医师执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督促各分院做好医师执业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及时变更医师执业情况,规范医师执业活动。
4.统筹医共体各单位内部运行管理不够到位。强化医院成本管控力度不够,成本分析及内控制度还不够完善。
(1)关于对应急物资管理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7月制定出台《闽清县总医院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物资管理,建立库存明细账。严格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硬件设施,避免产生重复采购现象。
(2)关于住房资源管理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7月修改完善《闽清县总医院住房分配管理规定》,加强医院住房资源管理。二是清退违规多占住房员工并收回房屋,规范医院公有房屋管理。
(3)关于停车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停车场收费登记管理,要求值守保安按要求填写《现金收取登记表》,以备核对。二是规范停车场委托运营管理,六都分院严格按程序进行停车场委托运营招标。并对相关负责人予以相应处理。
(4)关于内审监督管理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整改。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2023年7月对各分院长期挂账的债权债务全面梳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做好账务处理。金沙、梅城、白中、池园、东桥5个分院部分符合转为固定资产或费用的在建工程要做好财务更正处理,对于未能转固的在建工程要进一步梳理排查,做好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定资产相关工作。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仍有差距。
关于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意识形态阵地利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要求。二是专题学习述责述廉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撰写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材料,严格把关材料内容。三是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规范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明确学习频次,专人记录。今年以来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开展专题研讨会2次。四是贯彻执行《闽清县总医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2023年以来,规范审批对外信息发布74项。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已对5名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执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严,制定的制度及管理办法形同虚设,约束机制不健全,工作不够严谨细致。
(1)关于制度建设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7月制定下发《闽清县总医院制度制定和修订的规定》,规范各类制度、流程的编订、修订、发布、使用管理,确保严肃性和时效性。二是责令中医分院立即改正,重要制度文件及时向总医院备案。中医分院制度敷衍应付问题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处理。
(2)关于工程项目制定的办法形同虚设,工程建设未按程序实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基建工程项目管理。2023年7月修订完善《闽清县总医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工程管理,杜绝各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排查2019-2022年闽清县总医院基建项目18个,除巡察反馈的3个项目存在问题,未发现其他问题。关于工程建设未按照程序实施的问题已对基建科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提升基建项目工作能力,做好基建科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开展培训1场。三是强化科室作用,后勤保障部规范建设项目的设计、预算、预算审核等环节,办公室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议定事项执行,财务部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经费,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
(3)关于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贯彻执行《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明确医疗纠纷和事故责任。今年以来,召开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议1次。二是加强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做好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工作。2023年举办《医疗纠纷法律知识》专题讲座1次。
(4)关于自查自纠工作形式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7月修订完善《闽清县总医院后勤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医院年度工作清单,按服务合同到期顺序倒排清单,提前开展工作,确保项目不再延迟。二是加强人员培训。2023年开展后勤人员内控制度培训1场,并按要求定期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5)关于部门业务培训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整改。2023年7月制定下发《闽清县总医院业务培训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业务培训管理,严禁业务培训弄虚作假。对业务培训弄虚作假的相关负责人予以相应处理。2023年以来,医务部开展培训11场,1500人参加。
(6)关于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对两院共同产生水电费分摊问题进行分析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及费用分摊方案,避免问题再次产生。
2.“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意识不强。便民服务的潜力没有得到很好发挥,改善患者就医感受等方面与群众期望还有差距。
(1)关于为民服务的责任担当意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医疗机构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提高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2023年5月制定出台《闽清县总医院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日常医保管理审核职能,规范诊疗行为和计价收费行为。
(2)关于急救保障工作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7月制定下发《闽清县总医院应急培训演练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公卫生应急物资、设施等资源储备,由专人负责物资管理,建立库存明细账。二是恢复东桥急救分中心,备齐救护车和急救人员,发挥急救中心作用,更好地服务群众。
(3)关于门诊服务还有提升空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2023年7月制定出台《闽清县总医院关于电子病历应用管理的制度》,规范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4)关于增加群众就医负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下发《关于停止收取门诊就诊卡押金的通知》,确实无医保的给予免费办理医院就诊卡,不再收取卡片押金。对原先已建卡并收取就诊卡押金的,在患者需要退卡退费时予以清退卡内押金。
3.运营风险管控意识淡薄。缺乏风险忧患意识,资金安全管理漏洞较多,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关于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整改。一是整理中医分院新院基建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将原来在“累积盈余/财政项目盈余/项目支出结转/基本建设补助”会计科目中列支的基建专项补助资金151.63万元调整为“以前年度盈余/医疗盈余/其他资金盈余”科目。二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发送《关于加快完成中医院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和结算审核的函》,要求城投集团在半年内完成该项目工程的预算和结算。三是关于闽清县中医院与梅溪卫生院结算未出具事宜,因项目为投融资合作模式,目前项目正在预算审核中,待预算审核出具后,将由项目承建单位尽快办理项目结算,闭合项目建设相关程序。
(2)关于现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做好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防货币资金收支活动违纪行为。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关于现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对3人予以谈话提醒。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超范围使用专项经费,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二是针对总医院因工会经费不足,由总医院行政用职工福利基金开支五一文体活动经费和职工住院及病故慰问问题,今后由医院行政按规定拨付工会,再由工会列支;确定食堂经营留存金额上限,超过上限部分每年定期划拨医院,用于摊销医院经营食堂成本费用。三是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项目和标准,并接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监督。关于工会违规列支现象已对6人予以谈话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委领导职能弱化。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充分,议事决策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1)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中共闽清县总医院委员会议议事规则》《闽清县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班子成员非必要均应参加议事会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23年召开院委会14次、党委会7次,班子成员均参加会议。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二是2023年2月起,事关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及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均由党委会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委会专题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领导干部紧扣主题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围绕主题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同志、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已对3位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2.基层党建工作较为薄弱。对基层党组织指导管理督促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未实现全覆盖,党内制度执行不严,党建带群建活动阵地保障不足。
(1)关于对基层党支部指导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大对各支部落实党建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要求各支部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分类建立工作台账,逐条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2023年4月开展党建督查1次。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整改。全力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按照“便于管理、应建尽建、建在科室、发挥作用”之规定,对全院在职党员根据科室的分布进行调整,坚持应建尽建。按照《党章》规定做好支部的创建审批工作。经梳理完拟成立18个党支部,后续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申报审批。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2023年3月召开培训会1场,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发展党员指导。并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2名支部书记予以谈话提醒。
(4)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关于落实党组织生活会不到位的支部书记予以谈话提醒,进一步加强党务知识培训,2023年3月召开培训会1场。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作为年终支部书记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与党建绩效考评、支部年终评优挂钩。今年来开展党建督查指导1次。
(5)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范落实党费收缴工作。对总医院23个党支部2020—2022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各支部足额补交党费1539.2元。
(6)关于对群团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成立团委和妇联组织。拟成立闽清县总医院团委,按要求配备团委书记及团委委员,并做好团委的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目前工会已设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委员。二是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决定医院重大问题。2023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1次,解决5项事务。并对职工代表大会发挥作用不明显的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
3.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人才体系建设不够健全,人员调配缺乏统筹规划,干部队伍管理水平还有提升空间,人员临聘较为随意。
(1)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完善学科建设水平,定期开展医疗技术帮扶指导,大幅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2023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校园招聘3场,现场登记有意向的医疗卫技人员30人,其中研究生临床医学10人,本科生学历临床医学13人;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技人员35名;完成2022年闽清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共招收编内卫技人员28人。
(2)关于未按规定程序履行人员调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闽清县总医院内部人员调配暂行管理办法》,规范县总医院内部人员调配工作,规范审批程序。协调解决相关分院岗位人员缺失、工作衔接不上、工资和绩效发放主体不明等问题。目前4人员均已到岗,保证各分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3)关于未充分发挥基层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能力。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在我院进修培训5人。二是2023年5月修订完善《关于调整闽清县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将考核结果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4)关于人员临聘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规范总医院及下属单位退休职工返聘用人机制,2023年7月草拟《闽清县总医院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管理办法(送审稿)》,目前已上报县医管委研究。二是根据医院实际科室的需求,对医院目前保安、保洁、食堂等续聘的7名临聘人员进行梳理自查清退人员1名,退休3名,2名保安归口后勤安全员,1名归口内镜中心洗消工作人员。
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强,未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位、落到底。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党委会每半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并形成工作常态。截至目前,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1次。
(2)关于责任压力传导存在温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惩防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院廉洁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医院从业人员行风教育、“九不准”等学习、教育。截至目前,总医院各支部组织警示教育47场,参加人数1186多人次。三是开展廉政谈话教育,通过个性化的人文关怀和谈话提醒,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四是解除与林权升的人事关系。
5.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深入,围绕权力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有待加强。
(1)关于开展廉政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一是开展警示教育,重点分析3个典型案例。二是利用会议、实地督查开展形式多样廉政教育4次。三是纪检监察组组长上“七一”党课,县总医院中层以上干部120多人参加。
(2)关于开展监督工作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做深日常监督。参加县总医院党委会会议3场次,开展对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定期听取汇报,明确责任领导,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二是做实政治监督。通过学习和交流,逐步了解和熟悉县总医院业务,针对其职责和业务制定一套精准高效的监督方式开展监督。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边改边犯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将整改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1)关于存在边改边犯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排查。督促总医院各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治形式主义的主体责任,再次通报东桥党支部2名党务工作者弄虚作假、照搬照抄、套用其他部门材料的典型案例。二是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实做细监督工作。三是以案为鉴,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杜绝形式主义。出现类似问题严肃处理,以此警醒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担当作为。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整改的监督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轻微的,提请县总医院党委对相关责任人7人次进行提醒谈话;构成问题线索的,立案查处2起,移送县纪委监委3起。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中共闽清县总医院委员会期间,暂未向我委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事项
1.关于落实医改政策不彻底,“八统一”垂直化管理未全面推行的问题
一是根据榕委发〔202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前县卫健局牵头、总医院配合草拟《关于闽清县级总医院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二是2023年7月下发《闽清县总医院统一药品目录实施方案(试行)》,统一药品目录,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照采购目录执行,及时调整更新药品目录。三是规范编外人员招聘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草拟《闽清县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提交党委会研究,届时下发总医院各单位执行。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2.关于停车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停车场收费登记管理,要求值守保安按要求填写《现金收取登记表》,以备核对。二是规范停车场委托运营管理,六都分院严格按程序进行停车场委托运营招标。并对相关负责人予以相应处理。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3.关于制度建设敷衍应付的问题
一是2023年7月制定下发《闽清县总医院制度制定和修订的规定》,规范各类制度、流程的编订、修订、发布、使用管理,确保严肃性和时效性。二是责令中医分院立即改正,重要制度文件及时向总医院备案。中医分院制度敷衍应付问题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处理。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4.关于部门业务培训弄虚作假的问题
2023年7月制定下发《闽清县总医院业务培训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业务培训管理,严禁业务培训弄虚作假。对业务培训弄虚作假的相关负责人予以相应处理。2023年以来,医务部开展培训11场,1500人参加。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的问题
全力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按照“便于管理、应建尽建、建在科室、发挥作用”之规定,对全院在职党员根据科室的分布进行调整,坚持应建尽建。按照《党章》规定做好支部的创建审批工作。经梳理完拟成立18个党支部,后续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申报审批。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6.关于对群团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成立团委和妇联组织。拟成立闽清县总医院团委,按要求配备团委书记及团委委员,并做好团委的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目前工会已设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委员。二是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决定医院重大问题。2023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1次,解决5项事务。并对职工代表大会发挥作用不明显的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7.关于人员临聘随意性大的问题
一是规范总医院及下属单位退休职工返聘用人机制,2023年7月草拟《闽清县总医院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管理办法(送审稿)》目前已上报县医管委研究。二是根据医院实际科室的需求,对医院目前保安、保洁、食堂等续聘的7名临聘人员进行梳理自查清退人员1名,退休3名,2名保安归口后勤安全员,1名归口内镜中心洗消工作人员。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整改事项
1.关于住房资源管理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一是2023年7月修改完善《闽清县总医院住房分配管理规定》,加强医院住房资源管理。二是清退违规多占住房员工并收回房屋,规范医院公有房屋管理。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2.关于内审监督管理浮于表面的问题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2023年7月对各分院长期挂账的债权债务全面梳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做好账务处理。金沙、梅城、白中、池园、东桥5个分院部分符合转为固定资产或费用的在建工程要做好财务更正处理,对于未能转固的在建工程要进一步梳理排查,做好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定资产相关工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3.关于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一是整理中医分院新院基建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将原来在“累积盈余/财政项目盈余/项目支出结转/基本建设补助”会计科目中列支的基建专项补助资金151.63万元调整为“以前年度盈余/医疗盈余/其他资金盈余”科目。二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发送《关于加快完成中医院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和结算审核的函》,要求城投集团在半年内完成该项目工程的预算和结算。三是关于闽清县中医院与梅溪卫生院结算未出具事宜,因项目为投融资合作模式,目前项目正在预算审核中,待预算审核出具后,将由项目承建单位尽快办理项目结算,闭合项目建设相关程序。。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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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清县总医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