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榕财资环(指)【2024】28号)和福建省林业局发布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认定标准》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审核闽清县白樟镇励耘林场和闽清县金沙昌浠家庭农场符合上述文件各项条件要求。经我局第(17)次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拟推荐闽清县白樟镇励耘林场和闽清县金沙昌浠家庭农场申报2024年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9月6日。
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6230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