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清县省璜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10-2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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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12月17日,县委巡察二组对省璜镇党委开展巡察,2024年2月29日,县委巡察二组向省璜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璜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努力通过巡察整改促使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省璜镇党委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直面问题,查找症结,剖析原因,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省璜镇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抓实责任分解。省璜镇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做到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拖延,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紧密结合,通过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人员,通过催办、督促等形式加以推动,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党委书记林立炯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反思、认真剖析,找准问题根源,不折不扣地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以此推动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深刻反思,剖析问题根源。收到巡察反馈的问题后,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二是提高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督查整改进度,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检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对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四是亲自调度,全面推进整改。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来抓,整改过程中,明确阶段任务,布置具体工作,全面跟踪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工作进展,督促责任人员积极投入巡察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需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1)前峰村“户外拓展基地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部分,主要是过山车项目,现过山车已重新选址安装,减少了资金浪费。

  (2)横溪村已和福州市天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将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项目,调整为利用专项资金建设厂房,出租给福州市天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村集体收取租金,增加村财收入。

  (3)我镇在谋划23年璜兰村党建红邻里中心区域集镇村域改造等3个项目、山边村村庄环境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时,已加强与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综合考虑项目发展前景和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监管,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扎实。

  ①河长制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4)切实加强河长制工作。截止2024年4月,开展河长巡河24次,发现问题9个,已督促完成整改9个。河道专管员巡河968次,发现问题438个,已督促完成整改438个。开展河道专管员培训1次8人。对于2023年11月6日巡察组发现建功村与山边村河道交汇处村民现场盗采河砂及违法占用河道修建便道问题,我镇当天即安排河道专管员及镇执法队员现场制止盗采河砂行为,后续持续加强该处检查未发现再有盗采砂行为。经督促,当事人于2023年11月8日对占用河道修建的便道进行摊平处理,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

  (5)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督,督促其对辖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进行日常养护、定期巡查,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对于建功村沿河的污水接管破损问题,执法人员责令现场相关人员对造成损坏的接管进行修复,目前已完成整改。

  (6)完成佳垅村污水处置情况排查,经摸排佳垅村共有303户,其中5户因临河建房三格化粪池临近河边,存在三格化粪池尾水直排入河问题,全村其余298户的三格化粪池尾水排入山体、林地、农田消纳,处置率达到98.35%,符合《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2021-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21〕108号)文件中关于“督促引导非治理类村庄三格化粪池尾水排入山体、林地、农田消纳,实现管控。达到通过“纳厂、集中、分散”实现处理的总户数占该村庄常住户数的90%以上”的要求。

  ②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未稳定达标。

  整改情况: 

  (7)已建立全镇水电站业主微信工作群,及时转发县水利局监测的各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工作通报,并进行督促提醒。

  (8)今年来开展全镇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检查工作10家次,现场未发现不落实生态下泄流量工作问题。

  (9)2024年5月15日对坝后、山边、上院、梅源、长汀5座电站业主开展集体约谈,督促推进生态下泄流量工作落实。

  3.贯彻执行粮食安全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 

  (10)截至2024年5月15日,我镇已完成2023年度恢复耕地承诺种植的375.21亩。根据上级部署,我镇2024年度恢复耕地任务数第一期277亩,正在恢复43亩耕地,其中7亩已完成土地平整、起垄,待种植。

  (11)继续加强土地巡查,2024年3月以来每天安排一辆两违宣传车,由镇综合执法队队员、国土所土地巡查员驾驶,深入镇域主要路段、重点区域开展巡田巡查。

  (1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宣传手册和《农村村民建房“八不准”、“三严禁”规定》海报,通过入户宣传、村重点区域张贴海报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一共发放海报30份,宣传手册若干。将海报、宣传手册的内容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知识一同转发至各村微信群,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

  (13)针对2020年以来各类卫片违法图斑存量问题,通过对未完成整改的14宗案件进行立案查处。根据实际情况,对能符合报批的完善相关手续。同时加强问题整改,截至2024年5月,新增复耕整改约2.3亩(岭里村陈某耕地非粮化复耕)。

  (14)目前和平村2家养鳗场占用场地三调图斑显示为农用地,2家养鳗场负责人已将相关材料报送环保部门进行审批,待环保部门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报批。

  4.镇村两级发展思路不够开阔。

  ①党委对整体谋划全镇高质量发展缺乏统筹规划。

  整改情况: 

  (15)我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打好乡贤牌、政策牌和服务牌,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助推建筑企业回归、优质项目落地等工程,招商引资的成效逐步显现。一季度通过招商项目3个,一季度招商排名全县第二。今年以来引进地云赢文化传媒、九鼎集采等多10多家优质企业,迁入一家一级建筑业,助力一建资质晋升特级,同时创新招商模式,通过“飞地”模式,积极引进家具生产项目落地白中镇,实现资源互补、互利共赢。积极促进九鼎源产业园项目落地塘下村,该项目占地面积20亩,主要建设厂房、专家楼等,进行芋头、芥菜等蔬菜的生产加工,该项目建设能够带动周边农产品销售,提供就业岗位,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同时我镇积极盘活古堡等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寨堡等古民居古建筑,积极引进先锋书店,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

  (16)我镇多措并举,积极做好资金筹措,目前我镇上报专债项目4个,其中岭里库区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已成功进入国家发改委库和国家财政库,省璜农业产业园等3个专债项目已成功进入福建省发改委库。同时正在申报2个国债项目。

  (17)截至2024年5月15日,我镇完成建功村国储林收储154.33亩,实现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80524.2元;下坂村国储林收储1125.3亩,实现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749508.6元。目前,待县政府同意后,即可收储上云村1293.32亩林木4275800元,柴岭村202.95亩林木572800元,林地使用费每年每亩为40元,期限共30年。际峰、官洋等村也在有序推进国储林收储中。

  ②“项目攻坚增效年”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 

  (18)聚焦批发业、服务业、工业等短板指标,我镇今年提升入库批发业企业3家、移入1家,服务业移入1家,引进“飞地招商”工业企业1家。实现批发业、服务业等弱势指标逆势增长及工业产值零突破。一季度批发业同比增长335.2%,社零同比增长28.9%、全社会固投同比增长135.6%、服务业同比增长69.93%。一季度指标排名全县第四。

  (19)我镇以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固投支撑,结合发展实际需求科学谋划固投项目,2024年已入库固投项目7个,总投资6024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量86.06%;正在重点跟踪对接批发业企业2家、社零企业2家、服务业1家,持续关注企业开票情况,扎实推动企业达规入库。

  (20)我镇开启“全员招商”工作模式,坚持乡镇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定期强化与商会、行业协会沟通联系,积极引入优质企业,努力实现财税收入稳定增长。一季度完成财政收入903万元,超年度任务序时进度。

  ③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力。

  整改情况: 

  (21)我镇2018年旧村复垦两个项目已完成设计变更,当前已上报县政府批复:省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闽清县省璜镇横溪等7个村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璜政〔2024〕6号)和省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闽清县省璜镇省璜等19个村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璜政〔2024〕5号)。待县政府批复后,进入项目实施。同时,我镇于5月10日完成新增耕地5.41亩入库(闽清县省璜镇三新等4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待部里审核通过生成占补平衡指标。

  (22)三新等4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结算审核,省璜等5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在进行结算审核,下坂等10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竣工,正在进行资料整理,等待竣工验收。

  (23)根据《闽清县加快推进水电站退出实施方案》要求,在县水利局指导积极推进水电站主动清退工作,我镇已经推进安顺、凤池、和平、太原4个电站主动签订退出协议,达到序时进度要求。鉴于目前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无法及时下达,县政府已经不在要求继续进行小水电清退工作。 

  5.落实平安建设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 

  (24)2024年以来,省璜镇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开展普法活动进校园、进村居等形式60余场,用通俗化语言宣讲我镇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收集并处理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2023年下半年,我镇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9.636%排名全县第二,扫黑除恶好评率99.099%,排名全县第六,矛盾纠纷化解率91.0227%,排名全县第四。

  (25)我镇网格员对254名重点人员进行每月一走访,覆盖率达100%。对于11名重点上访人员已建立“一人一档”,确保责任到人,时时掌握重点人员,提前化解风险。

  6.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弱化。

  整改情况: 

  (26)为强化执法力量,2023年12月增加1名事业干部入编综合行政执法队,已有2名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取得执法证,未取得执法证的3名队员和党政办的3名干部正在参加执法考试学习。指定1名执法人员为省一体化执法平台专管员,24年以来完成行政检查75宗。指定专人负责执法案件归档、装订工作,并请镇派出所所长对该同志进行指导,确保执法案卷管理规范化。塘下村村民叶某违建配电房一案,处罚一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处罚二是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共计13280元人民币的罚款。

  7.村级事务管理能力不高。

  整改情况: 

  (27)26个村结合本村实际,修改完善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方案》。

  (28)我镇已组织开展10次人居环境积分制宣传活动,实地发放5000余份宣传单、上门入户100余次,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共同参与。

  (29)我镇26个行政村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制定具体操作指南并上墙。

  (30)每季度组织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部署会,每月组织人员巡查各村环境,督导各村环境卫生,组织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自上而下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坚持党员先行、干部带头,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庄清洁“六清一改”。

  8.意识形态工作贵任制落实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 

  (31)已健全《省璜镇“一会一报”审批审核制度》《省璜镇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省璜镇政务网站、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等内容,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网络新媒体等阵地管理台账,持续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

  (32)推动领导班子成员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个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引导加强自我查摆,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一岗双责”推动落实。

  (33)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基层理论主题宣讲活动,组织班子成员到各村居开展集中宣讲28场次,探索打造“理论之声 筑梦她乡”宣讲品牌,建强用好宣讲队伍,累计开展各类宣讲30余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基层。

  (34)已完善省璜镇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全面加强公众号发布内容审核把关,确保上级部署的重大主题宣传到位,特别是围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设立专题专栏,及时跟进转载发布有关主题宣传内容,截至目前已发布10期,持续鼓浓线上宣传氛围。

  (35)组织各包村工作队员开展自查自纠,拆除过期、破损宣传海报等内容,同时加强上墙内容审核把关,已全面更新村居宣传阵地公共宣传内容,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等重大主题宣传氛围营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9.为民办实事推进不力。

  ①对道路工程建设协调督促不够。

  整改情况: 

  (36)已完成X126县道和平村路段涉及部队光缆的58米路面硬化及涵洞修复工程。

  (37)已完成谷口村王金国、林振德、陈家金3户入户支路顺接,通过与各部门协商,官洋村路段260米未硬化问题已上县政府专题会议〔2024〕99号,会议决定由省璜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工程项目名称为县道127省谷线(K26+720-K27+000)官洋村段建设工程。

  ②饮水安全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 

  (38)2024年4月22日,组织召开村主干工作会议,部署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管理工作。2024年4月28日开展官洋水厂运行监督检查,现场未发现异常情况。

  (39)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省璜镇水厂于2023年10月开始暂停原水厂生产,改由坂东水厂集中供水。

  (40)已协调联系县水务公司将官洋水厂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单村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待县水务公司确定。

  (41)我镇良寨村、岭里村、谷口村已由县水务实施并完成单村供水改造项目建设。

  ③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 

  (42)经县民政局同意,我镇公益性公墓将于6月份启用,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殡葬需求。

  (43)强化过程监督,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确保工程的各项环节规范、有序。

  10.回应群众关切不够。

  整改情况: 

  (44)因村民对该路口施工存在较大争议,暂不具备施工条件,镇政府已将拨付给谷口村的4.5万元尽数收回,并责令谷口村委做好转弯处凸面镜的安装,同时在路口放置行车提醒标识牌。

  (45)党政办已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查镇两委会议定的重要事项落实(主要领导批示需跟踪落实事项),并建立台账。

  11.真抓实干的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 

  (46)炉前村村口养猪场已于2024年4月7日完成清栏整治,省汾村翁某猪场经已于2024年4月11日完成清栏整治。

  (47)保持对境内非法畜禽养殖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工作,通过走村入户的形式对村民加大宣传力度,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规定。

  12.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48)已开展对“三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将其执行情况列为村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49)2024年4月2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村主干会议,对各村主干开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培训,强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程序,避免再次出现重大事项直接决策现象。同时对《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梅政办[2021]69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对项目建设、工程发包投标等项目建设业务知识水平。

  (50)2024年4月25日我镇党委对下坂、建功村主干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等业务学习,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认真落实“三务”公开制度。下坂、建功村在推进国储林建设项目中已落实“四议两公开”及“三务”公开制度。

  13.推动福建省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51)镇纪委于2024年4月10日,主动约谈了王洋村和官洋村2个村的村主干,并责令要求他们作书面检查,2024年以来王洋村、官洋村小微权力监督群聊天量每月均保持80人次以上的,群众参与活跃度较高。

  (52)截至目前,已开展了5场次的关于乡村振兴、惠民惠农等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在小微权力平台进行广泛直播,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53)截至目前,每个月由惠民资金网、金安易软件等平台推送来的相关数据,27个村(居)做到应分享尽分享。今年来,我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数据指标均达到上级要求。

  14.部分村工程建设项目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就实施,事后补开村民代表会议走过场。

  整改情况: 

  (54)项目分管领导已下村加强指导各村居项目建设及相关材料规整。

  (55)2024年4月2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村主干会议,对各村主干开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培训,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程序,避免再次出现重大事项直接决策现象。同时对《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梅政办[2021]69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行学习,进一步加深村干部对投标、工程发包内容的认识。

  (56)2024年4月25日对良寨、太原、谷口、璜兰村主干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等业务学习,充分熟悉“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运行过程,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程序,避免再次出现先决策后上会情况。

  15.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57)组织镇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村集体代理会计系统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的若干规定》和《省璜镇基层组织财经制度》等规定1次,督促其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58)列出白条列支问题清单,相关村作出情况说明,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9)组织村主干、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集体代理会计、报账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知识培训1次,提升财会业务实操能力。

  16.未及时收取租金。

  整改情况: 

  (60)镇政府于2024年3月收回电站租金13.1万元(2024年2月8日收回10万元、2024年3月5日收回租金0.5万元、2024年3月26日收回租金2.6万元):于2024年2月7日收回文化服务中心租金9.46万元。已整改到位。

  17.截留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 

  (61)镇政府于2024年2月6日下拨璜兰村乡村振兴资金30万元。

  18.村干部违规多领取工资补贴。

  整改情况: 

  (62)列出问题清单,违规领取的工资补贴的村干部已将款项(5.35万)已全部退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9.固定资产及采购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63)经专人清点2020年以来采购的多功能一体机、电脑、打印机、家具等物品,均已补办验收入库及出库领用手续。

  (64)已制定采购流程图,明确采购流程的各个环节和关键节点,组织采购人员学习采购流程及《闽清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标准的通知》(梅财综〔2022〕1号)。

  (65)镇政府于2023年12月起,每月固定资产折旧附折旧明细表,已整改到位。

  (66)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指定1名专人负责,及时对采购商品进行验收入库及出库领用登记。2024年以来,固定资产采购均做好出入库登记。

  20.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验收先结算。

  整改情况: 

  (67)2024年4月2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村主干会议,对各村主干开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培训,强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程序,避免再次出现重大事项直接决策现象。同时对《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梅政办〔2021〕69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对项目建设、工程发包投标等项目建设业务知识水平。

  (68)已邀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单位对我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资料审查。

  (69)强化过程监督,今后项目施工前,成立相关监督小组,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把握住工程的时间节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1.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整改情况: 

  (70)4月17日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将省璜镇山边村产业振兴示范村项目(民宿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和省璜镇璜兰村农业综合园装配式采购服务工程,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结算审核。目前山边村、璜兰村已移交工程内页材料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2.工程随意变更无依据。

  整改情况: 

  (71)2024年4月2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村主干会议,对各村主干开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培训,强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程序,避免再次出现重大事项直接决策现象。同时对《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梅政办〔2021〕69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对项目建设、工程发包投标等项目建设业务知识水平。

  (72)2024年4月25日对项目涉及的璜兰、前峰、玉水、洋里、下坂、良寨、建功、柴岭村主干进行约谈提醒,避免工程项目建设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23.工程涉嫌拆包规避财审。

  整改情况: 

  (73)在项目的施工前,组织项目责任人、施工方、监理方等相关人员加强工程项目业务学习,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74)强化过程监督,确保工程在通过财审中心审核后再进行工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的流程执行。

  24.未按合同约定履行。

  整改情况: 

  (75)省璜镇白岭溪桥危桥改造工程已送县财审中心财审。

  (76)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1次,学习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流程,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77)强化过程监督,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严格把握住工程的时间节点和付款方式。

  )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25.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不够凸显。

  整改情况: 

  (78)明确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职能,并根据会议性质和任务的不同,对会议职能进行了界定。

  (79)完善了省璜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党委会议研究事项清单,今年以来,已召开党委会12次,对于重大项目等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集体讨论研究。

  26.执行党委议定事项有偏差。

  整改情况: 

  (80)已建立中心村党委议事机制,健全运行制度。2024年以来,建功中心村党委就126道路58米路面未硬化问题,组织和平、下坂、山边、岭里、上云各村支部书记共同协商,并协调对接岭里部队,于2024年2月完成了该段58米道路路面硬化建设。

  (81)对党委议定事项都已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议定事项落实落细。党政办已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查镇党委会议定的重要事项落实(主要领导批示需跟踪落实事项),并建立台账。 

  27.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82)2024年4月19日,镇党委组织各村主干及镇直部门负责人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部署全镇各支部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党纪意识,做到时刻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自觉提高廉洁自律和法治意识。

  (83)该巡察问题指出后,立即要求村干部运用好村民微信群、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同时学习《“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程序详解》,充分熟悉“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运行过程,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84)下坂村主干于2024年1月已被闽清县纪委进行党纪立案查处,案件已办结,其因违反群众纪律,于2024年3月29日被县纪委予以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5月我镇纪委对三新村主干就打架行为进行诫勉处理。今后,镇纪委协助党委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严守规矩、严明纪律,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8.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

  整改情况: 

  (85)在党务群通知民主评议的注意事项,进一步严格把关民主评议结果,在党务群通知民主评议的注意事项,进一步严格把关民主评议结果,各村民主议评结果上报镇党委,经镇纪委、派出所把关,了解评定对象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后,予以评定。

  29.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 

  (86)2024年4月2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村主干会议,组织委员对各村主干开展党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就发展党员相关注意事项、流程等进行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87)山边、良寨等各支部积极发展党员后备力量,建立2024年入党积极分子等“三支队伍”名单,由镇党委梳理各村发展党员情况,对于两年内未发展党员的村居开展谈话,积极培养推进合适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并对入党材料进行把关。2024年“三支队伍”中入党申请人72人,入党积极分子45人,预备党员14人。2024年5月16日,党委研究确认报送2024年上半年入党发展对象人员4人,良寨村发展对象1人,山边村报送入党积极分子1人。

  30.股级干部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 

  (88)持续开展“周二夜学”,派送一名干部前往县政府督察室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同时及时任免股级职务,2024年4月完成两名股级干部的配备,并计划于6月份对符合干部任职条件的,再配备一批股级干部,充实干部中坚力量。

  31.招聘劳务派遣工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89)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梅政办〔2022〕44号)文件。

  (90)明确由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今后招聘临聘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程序执行,原则上临聘人员只出不进。2024年以来,我镇未招收劳动派遣工。

  32.村级后备干部力量储备不足。

  整改情况: 

  (91)镇党委召开人才交流会、新春茶话会等方式,将发现的致富带头人、优秀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纳入后备人才库,并要求村主干鼓励其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92)2024年4月2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村主干会议,鼓励支持吸收村级优秀人才申请入党,并要求村书记储备、培养年轻干部。下坂、山边、上云等11个村已做到“每个村有2-3名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后备人员力量储备,谷口、省汾等3个村已落实“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后备力量”储备。

  33.“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93)2月7日已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会上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部门、挂钩村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提高村主干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认识。

  (94)领导班子成员开展2024年上半年谈心谈话,与分管的部门、挂钩联系村居等人员对于存在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有效措施,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95)2024年上半年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分析会,会上党委书记就做好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提高村主干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压实工作责任。

  34.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 

  (96)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周二夜学”等方式,开展4次工程管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等方面的业务学习。

  (97)各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每月下村走访、谈心谈话等形式了解指导各村居党支部发挥政治功能情况,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

  35.对党内法规业务不熟。

  整改情况: 

  (98)确定党政办负责人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已向县委法规科对应备未备的2020年1件、2022年上半年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

  (99)更新了2020年以来备案文件审查台账,修整了省璜镇文件编号目录登记台账、备案审查台账。

  (100)在机关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全面提升机关干部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流程工作的认识。同时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全镇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流程。

  36.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101)镇纪委持续协助配合镇党委推进日常工作,2024年3月,各村人居环境积分整治垃圾费缴交滞后,我镇纪委第一时间介入督查通报,以100%的比例顺利完成缴纳。

  (102)2024年第一季度我镇纪委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形成完整报告,报送至上级纪委。

  (103)截至目前,已对省璜镇16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提醒2次。

  (104)2024年以来,我镇纪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两节”期间四风专项督查为契机,积极开展明查暗访监督检查9次,督促整改立行立改问题3个。

  37.执纪问责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105)截至目前,镇纪委派出2名干部参加福州市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能力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我镇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

  (106)省璜镇纪委分别于2024年3月、5月期间,查摆到涉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线索2条,已向县纪委党风室报备。

  (107)截至目前,我镇纪委针对各村(居)落实不到位的事项,及时开展主动约谈12人次。

  (108)持续开展日常监督执纪,抓早抓小,对10名村党员干部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置,截至目前,已对违纪违法的党员立案3人次,不断提升立案率。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38.整改停留于表面。

  整改情况: 

  (109)2024年对村主干进行“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等集中培训1次。

  (110)2024年召开的村主干述职大会,将从严治党工作、“三资”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作为述职内容。2024年以来,省璜镇党纪立案6人次,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19人次,主动约谈村干部13人次。

  39.整改成果未能持续巩固。

  整改情况: 

  (111)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对于巡察、收发文等材料做好入库管理登记工作。 

  40.整改措施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 

  (112)上云村宣传栏已经更新为二十大精神相关内容,各包村工作队员开展宣传栏专项检查1次,各包村领导、村主干等,进行入户宣讲1次,讲党课等形式宣传二十大精神。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通过巡察整改,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省璜镇党委将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强化思想建设,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三大三强”发展举措,推动学用结合、学用融合,在实践中检验理论武装的效果,提高理论指导实践能力,筑牢思想根基。

  (二)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的建设成效为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尤其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领域的干部管理约束。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整改成果建章立制。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善于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源头上预防财务风险,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对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督,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492001;通信地址:闽清县省璜镇溪滨路1号;电子邮箱mqshdzb@163.com。

  中共闽清县省璜镇委员会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