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12-2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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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法治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等法律法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处罚自由裁量制度。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三小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裁量会议纪要》和省市局处罚自由裁量权等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监督。强化案件核审、听证、案卷评查等法制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三是强化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干部学习培训计划,重点组织学习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新发布法律法规和文件,全年共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学习11场次,培训干部110人次。

  2.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市场经济

  一是开展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和闽政通自助登记服务。今年通过网上申请的办件量占申请总量的80%以上,已有818家个体工商户顺利通过网络申请程序领取到了营业执照。二是提供无偿代办注册登记服务。为企业提供98项登记业务的代办服务,今年已为企业免费代办3895件。三是优化开办企业流程。公司开办受理后10分钟内完成执照打印,50分钟内完成发票申领,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今年来全部919家新设立公司在承诺时限内打照,办事效率位居全市前茅。四是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免于提交报纸清算公告、税务注销证明及清算报告。开展企业简易注销,将注销时限从45日压缩至20日,今年为485家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五是加强区域协作,开展“跨县通办”和企业迁移全城通办。与永泰、罗源县局联合,开展企业登记、特种设备登记等“跨县通办”,通办项目达103项,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难、“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今年共办理跨县通办14件,企业迁入一件事打包办263家。六是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对开办餐饮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企业注销一件事设置专项窗口,借助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和线下窗口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办理渠道。受理窗口依托省网办“码上一件事服务平台”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统一受理后分发至相关审批部门业务系统进行办理,实现申请材料互通共享,企业和个人省内证照一次调用形成“一套材料,多方共用”的工作模式。目前共完成43件,其中开办餐饮一件事18件,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12件,企业注销一件事13件。

  3.强化信用监管,规范涉企检查

  一是做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牵头工作。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结合闽清县工作实际,联合工信、教育、统计、民政等9个部门征集抽查计划20项。及时组织、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组织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食堂抽查,配合市金融监管局、县农业局开展联合抽查10多次。二是做好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今年我局对个体工商户做出异常标注8314户,对企业列入异常名录506户,修复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1727户,修复企业异常名录36户。三是强化信用联合奖惩,推进涉企信息共享,配合县委文明办、组织部、工商联等部门对30余户(名)企业及个人进行信用评价。四是创新推出“有信用 促信心”特色工作,以年报为切入点,推动信用建设和金融服务有机结合。通过活动,指导闽清农信联社各网点累计为全县506家市场主体提供年报服务。同时,为切实解决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问题,我局还引导闽清农信联社,为年检企业、个体工商户创新出台“福商·年检贷”金融产品,系全省首家推出该类产品的金融机构。目前已累计受理116笔,授信5441万元,真正实现个体工商户贷款“零跑腿”,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金融助力。

  4.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重点执法

  我局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开展检查,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业日常检查,加大食品抽检、各类专项整治力度。2024年共查处民生领域案件113件,罚没金额60.41万元。其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41件,罚没金额25.7万元;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权益4起,罚没金额0.15万元;生产销售假冒电线电缆2起,罚没金额0.15万元;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16起,罚没0.8万元;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1起,罚没1.5万元;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2起,罚没0.11万元。

  5.化解矛盾纠纷,聚焦民生关切

  积极化解消费投诉纠纷,依托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和12345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畅通渠道,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2239件,其中12315平台1579件,涉及争议金额117.7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3.1万元;12345平台562件,来信来函投诉举报98件。

  (二)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情况 

  2024年度,我局办理行政许可16138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35次;实施行政强制措施34次;做出行政确认0份;开展行政征收0次;行政给付0次;行政事业性收费0项;其他行政行为0次。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 

  2024年我局行政复议24件,其中20件复议机关维持我局决定或驳回申请,4件未办结。

  2024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件,尚未审结。

  (四)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 

  2024年度,我局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我局现有2件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无新增规范性文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力量不足。我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66人,其中综合执法大队和10个基层所持证执法人员仅36人,人员老化、流失严重。市场监管各类执法检查事项多、任务重,人员短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落实。

  二是个别案件裁量尺度把握不准。本系统内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原则性强,处罚标准阶梯化、明细化程度不高,在办案中仍有“小过重罚”现象。

  三是普法平台拓展不够,普法形式单一,工作实效性不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共闽清县委办公室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的通知》(梅委办〔2018〕22号)文件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精神,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推动压紧压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认真贯彻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福州市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2024年9月续聘了“福建学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其魁为我局的法律顾问。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在法治能力上再提升。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积极开展专题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讲话、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依托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福建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将法律知识培训、业务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作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在执法监管上再突破。一是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建设,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执法人员政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办案能力,促进公开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大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案件查办力度,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依法履职尽责,建设更加和谐稳定的市场,彰显法治市场监管价值。

  (三)在普法宣传上再优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线上线下指导为抓手,将普法融合于监管执法和市场经济发展中,以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以法治化市场监管助力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