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需求的通知》(闽林改便函〔2025〕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贷款经营主体申报,县林业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拟将我县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持续并正常付息的3笔林业贷款申报2025年度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可向县林业局反映(电话:0591-62308806;地址:闽清县南山路16号闽清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