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审计局关于闽清县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审前公告

审前公告
来源: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5-02-2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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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我局将对闽清县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资源统筹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情况、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等有关事项。

  二、审计时间:自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5月20日。

  三、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投诉电话:0591-22332449。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闽清县审计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