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司法局关于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3-1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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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闽清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相关工作部署,结合《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有力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在委的统一领导下,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共推进。

二是坚决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系统谋划,贯彻落实全“一规划两纲要”,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召开2023年度述法专题会议县委台港澳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坂东镇、东桥镇等5个单位就法治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述法,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共7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实现县乡两级述法工作全覆盖。

(二)抓排查化解,全力调处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深度排查,促进矛盾源头化解。采取集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按照“走村、入户、到人”,“进社区、入户、见人”的要求,收集各类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的风险隐患,司法所定期开展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对于重点人员可联合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进行走访,向邻里、村委了解其近期动态,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按照“四步十调”法、“三张清单重点信息推送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发现在初始、稳控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实质化解。二是完善多元矛盾化解联动机制。立足于“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优化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压阀”作用,2024年1月入驻闽清县社会治理中心,成立“一站式”调解中心,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深化诉、警、访、检、调对接,联合县工商成立商会调解,做到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三是及时跟踪回访。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组织开展回访工作,把调处矛盾纠纷回访作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继续和延伸,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确保不反弹、不回潮。2024年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704次,预防矛盾纠纷2276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875件,未发生“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案事件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抓教育管理,筑牢特殊人群安全防线

一是严格监管社区矫正对象。目前社区矫正在册272人,2024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8人,解除社区矫正162人。训诫34人次,警告8人次,提请撤销缓刑3人,重新犯罪0人。二是定期核查安置帮教对象。目前在册安置帮教对象1272人,2024年接收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322人,其中监狱刑满释放177人,解除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145人,省外接回37人。三是“两类人员”提供帮扶。在梅溪司法所率先开办“夜校”学习班,并在福州市2024年第一季度矫情会上作经验交流。学农+助农“梅好闽清”一站式服务中心基础,探索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开展9场活动,115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对生活困难的安置帮教对象发放临时补助2人次;联合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开展刑释人员心理疏导和干预心理健康讲座1次;联合人社局开展安置帮教对象电工职业技能培训1次。

(四)抓源头预防,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件,受理44件,不予受理3件,逾期未补正1件,受理案件中维持21件,终止2件,驳回复议请求4件,驳回复议申请5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尚未办结11件。其中,听证会5场、调查会(含听取意见)28次、专家咨询件数5件。行政调解率6.06%,行政复议合法率100%;涉及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42件。审结35件,调解结案8件,调解率22.85%;累计开庭30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30件,出庭率100%;败诉6件,二审改判2件,败诉率11.43%。二是充实行政执法队伍。2024年我县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考人数172人,通过150人,通过率87.21%;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报考人数73人,通过68人,通过率93.15%;三是提供高质量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响应“148”品牌创建专项行动,组织培育“‘148’+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调裁一站式”维权新模式、“园区枫桥”白樟镇职工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等特色“148”品牌。2024年共接待群众3098人,解答法律咨询1177件,受理法律援助619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约117万元,办理各类公证3141件。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十八坂”商贸文化旅游节、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0余场,发放折页20000余份,组织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0场,受教育学生达2000人次。“法治闽清”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法治宣传信息200余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新形势下,多元调解中部门协调还不够顺畅,造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不足;二是重点人员管控措施还不够及时高效;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多样,在农村普法上还缺乏足够的广度和深度;四是部分执法单位存在执法人员不足、业务素质水平参差不齐,法治专业人才还较缺乏,执法队伍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安置帮教工作者业务素质与工作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靠实多方责任,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群众满意”为目标,对群众来访的接待、承办、转办、处理、回复等工作实行“首接首调”“提级调解”协作配合制度。大力推广各地“枫桥经验”,鼓励基层司法所运用探索好经验好做法。

 (二)加强重点管控,全力保障社会稳定

强化敏感节点稳控工作。聚焦近期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召开社区矫正分析会,畅通各部门信息交互,严格控制矫正对象前往京津等特定地区。协调公安机关、监狱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比对、补录工作。密切关注“三失一偏”人员动向,落实心理疏导、帮扶救助、风险管控等措施,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和“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强化法律引导,做实做好普法宣传

坚持“边调解、边普法”,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达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定期联合乡镇派出所、综治中心在各村(社区)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讲解等宣传方式开展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合理渠道反映诉求、解决问题,让群众了解有矛盾纠纷“应该找谁、谁能处理、谁能解决”等问题。

(四)持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

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队伍架构,明确现有执法人员主业主责,同时有计划地向执法队伍配置法律专业人员,将招录法律专业人才纳入乡镇招考计划,科学配置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多渠道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紧扣中心工作,加强履职能力培训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这一目标,紧贴业务实操安排培训内容,邀请专家、资深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进行政策解读、任务解析、难题破解、方法传授,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安置帮教工作者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做到能熟练运用有效方法处理问题,善于打开工作局面,提高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的调处能力

下一步,闽清县司法局将把化解矛盾风险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强力推进,不断完善矛盾化解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为建设平安闽清、法治闽清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