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县货物装载源头管理,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福建省公路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落实源头治超工作的通知》(闽治超办(2024)1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县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进行梳理并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