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3-1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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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1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中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深入查摆,举一反三,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整改落实。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成立巡察工作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许长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局党组将巡察组反馈问题细化分解成4个方面30个问题整改清单并予下发,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着力推动整改。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对整改进度偏慢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把落实县委巡察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人社局全面查摆问题短板,解决风险隐患的具体举措,做到逐条对账、真改实改。在整改过程中,压实本人“第一负责人”职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职责、各科室具体抓落实职责,更加细致全面做好工作,推动人社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二是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利用好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的同时,依托学习强国APP、党日活动等,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抓住“学通、弄懂、做实”三个关键词,真正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思想灵魂上、落实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成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利器。三是加强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生活。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研究党建工作,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要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讲真话、讲实话,让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加大督查问效力度,针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跟踪督查、限时反馈,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四是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强化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带头执行党的一系列新规禁令,不摸高压线,不碰警戒线,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价值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1)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

  (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的党组会里12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会议第一项议程。

  (3)制定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目前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

  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未做到学深悟透,在聚才引才工作上有较大差距的问题。

  (4)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聚才引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次,做到学深悟透。

  (5)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6)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机制,由我局张秀梅同志担任人才工作专员,负责人才工作的具体实施。

  (7)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抓好“好年华 聚福州”1+1+N人才政策体系落实落地,通过服务靠前、人才项目对接等方式,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加快推动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及时释放政策红利。2024年,我县共申报认定省高层次人才1名,市高层次D、E类人才12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认定市高层次F类人才2批共29人、县高层次G类人才2批96人、县农文旅产业特色人才1批16人。及时兑现各类人才奖励。发放“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经费共计6万元、发放台湾优秀毕业生来闽就业补助3万元,县级高层次G类引进人才15万元,县高层次晋级人才晋级奖励15万元,农文旅产业特色人才落地奖励70万元。

  (8)加强人才政策宣传,深入我县重点行业、企业走访调查,积极挖掘人才线索。深入走访礼恩科技、中建海峡、普洛集团、大莲电瓷、农博士、奥博兹、荣清橡胶、双棱纸业、九鼎建设、双棱木业等多家我县重点企业,挖掘省、市、县高层次人才及农文旅产业特色人才。2024年,我县共认定各类企业人才76人次。召开全县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培训会1次,邀请全县各乡镇干部及企业参加,全面、系统地对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及申报流程等进行解读、宣传。

  (9)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和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体系。共开展培训班11次,参加培训659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32人。

  3.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10)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已组织意识形态教育和培训3次,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觉悟。

  (11)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总结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内容。

  (12)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利用LED屏、宣传栏、微信交流群等及时准确宣传好党的理论和政策,传递党的声音,确保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和导向正确,营造积极浓厚的宣传氛围。

  (13)由党组成员许永庆担任新闻发言人具体负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同时办公室一级科员赵莹莹担任网信兼职人员,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应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挑战。

  4.关于人社局贯彻落实鼓励支持企业吸纳就业相关政策举措不多,相关政策执行未见成效的问题。

  (14)建立企业微信服务群,加强与企业联系,及时宣传上级优惠政策,规上企业已全部入群。

  (15)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上门走访相关企业100余家次,宣传惠企政策,面对面指导企业申请各项惠企补贴,已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家。

  (16)组织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培训10次,组织学习各类惠企政策,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5.关于闽清县人事人才公共管理中心对见习单位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7)加强就业见习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派专人上门对城关幼儿园、文定中心小学等单位加强指导,要求各单位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

  (18)加强资料审核管理,明确发放生活补助标准必须达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严格审核见习单位生活补助发放情况,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及时退回。涉及申请见习补贴的单位有2家,分别是福州普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闽清县总医院。通过检查申报材料,生活补助补助发放金额均符合标准,我局于9月26日、10月10日对上述两家见习补贴单位进行再次宣传政策,重点强调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19)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对生活补助偏低的情况及时进行指导纠正。

  (20)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10次,提升业务水平,更好指导企业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6.关于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21)加强重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

  (22)统筹谋划2024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详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梳理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3)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确保及时对新接收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按时完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工作。加强对下督促指导和跟进落实,确保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24)2023年度档案信息化招标工作已于2023年12月党组会议研究通过,2024年1月完成招标,2024年5月份全部完成。2024年度档案信息化招标工作已于2024年10月31日开展招标工作。

  7.关于劳动保障监察不到位的问题。

  (25)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不间断对全县各施工企业的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细致排查,坚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全年人均检查用人单位已达到62家。

  (26)实施《闽清县人社局劳动维权一窗受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职能分工,减少职能重叠,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劳动者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合适的维权途径。

  8.关于社会劳动保障工作不够主动的问题。

  (27)提高对社会劳动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

  (28)规范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实行三险统一登记,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模式,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29)加大日常监督巡查力度,发现企业未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发出《参加社会保险催告书》,督促企业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0)对除天津金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外的6家公司均已发出《参加社会保险催告书》,并督促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为当事人登记参加社保。(天津金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闽清县管辖范围)。2023年度,除天津金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外的6家公司已正常参加社保。已向闽清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发出《参加社会保险催告书》,5家公司已正常参加社保。

  9.关于欠薪违法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不够,对欠薪案件协调多,立案查处少的问题。

  (31)加大欠薪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力度,增加立案案件数目用好、用足多种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与公安部门衔接,加大欠薪惩戒力度。全年立案7起,涉及8人,挽回金额6.0511万元。

  (32)已于2024年11月28日按照规定依法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未发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

  10.关于项目制培训统筹安排不够科学的问题。

  (33)加强项目制培训全年统筹安排工作,制定全年培训开班计划,合理安排班次,避免培训机构集中性开班。开班11期,未出现集中性开班情况。

  (34)加强参训人员资质审核,避免低效重复培训,提高项目制培训质量。已开班11期,未出现重复培训情况。

  (35)严格落实《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方案》,针对短时间内参加不同工种培训的参训人员不予发放二次以上的培训补贴。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1.关于局党组对县劳务派遣公司重大事项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36)局党组督促县劳务派遣公司召开全体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巡察反馈精神,深刻认识重大事项向局党组汇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遵循。

  (37)加大监督力度,组织县劳务派遣公司学习局党组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范畴,薪酬、人事任免、资金使用、项目决策等其他重大事项须向局党组汇报。

  (38)完善县劳务派遣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流程,明确报告时限、报告路径、报告内容等机制,确保重大事项汇报流转顺畅、及时、准确。

  (39)健全县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架构,2024年12月底前,配齐劳务派遣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

  1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够到底的问题。

  (40)高度重视,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41)“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分管领导负责跟踪督查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42)2024年4月1日完成班子成员调研报告3篇,并于4月19日召开局领导班子调研交流会,讨论调研问题落实情况。

  13.关于党组会议不够严谨的问题。

  (43)组织领导干部定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会议制度,规范会议流程,强化会议纪律,确保党组会议有序进行。

  (44)对党组会议参会人员、会议材料、会议内容等进行审核把关,明确非党组成员、被推荐人等不参与研究人事提拔推荐事宜。

  14.关于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45)提高政治站位,班子成员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46)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适时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掌握分管领域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抓在日常、抓在经常。已开展廉政谈心谈话35人次。

  (47)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签订《闽清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堵塞管理漏洞,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杜绝基金案件发生。签订《闽清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4份。

  (48)关于骗取失业保证金一案已办结,涉案人员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处罚金10万元,相关责任人均已追究处理。今后我局将以案为鉴,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15.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够到位的问题。

  (49)督促县人社局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活动,通报典型违法案例,引导干部职工以案为鉴,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全年开展社保基金安全廉政警示活动11次。

  (50)加大专项监督力度,针对基金风险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提升干部职工风险意识,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2024年,督促县人社局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活动11次,提醒谈话13人。

  16.关于办理工伤认定时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

  (51)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担当意识,带头抓好干部职工学习,强调积极主动作为,提高干部职工履职实效。

  (52)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项任务都有明确的负责人和执行时限,实行问责机制,杜绝推卸责任。

  (53)完善工伤认定流程,遇到争议情形或政策未有规定情况时,在工伤认定案件调查结束后,先由工伤认定小组集体讨论,再报局务会审议,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工伤认定,让申请人及时得到补偿。受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案例1起。

  17.关于对申请零就业家庭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54)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管理和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114号)文件要求,做好零就业家庭审核认定管理工作,加大零就业家庭审核力度,完善审核认定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把好审核关、认定关。依托乡镇、社区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情况进行核实并公示,人社经办通过社保系统、智慧就业系统等核查手段,逐一核实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情况,确保零就业家庭认定工作落实落准。

  (55)定期组织审核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负责此项工作的经办人员政策精通、业务熟练,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为就业零就业家庭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经办人员已开展业务培训10次。

  (56)局党组对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原经办人员林某某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今后加强警示教育,做好零就业家庭审核把关工作。

  18.关于部分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57)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使用、维护、盘点、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流程和规范。

  (58)加强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估,将未纳入管理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性。

  (59)购买桌椅8475元已于2024年7月29日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19.关于两年以上结转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县财政的问题。

  (60)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对结余资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结余资金的定义和范围。

  (61)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结余资金的管理情况。

  (62)严格落实县财政关于结余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对于结存2年以上的资金已于5月29日上解,确保结余资金上缴不被延误。

  20.关于财务报销附件不全或不合规的问题。

  (63)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加强财务报销流程管理,根据相关财务制度,明确报销要求及流程,严格审核报销材料。

  (64)加大内部监管力度,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限期改正,切实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已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第三方审计,发现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

  (65)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66)局党组对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财务人员池某、县劳务派遣公司财务人员刘某某给予谈话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21.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67)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认真进行学习,并结合工作进行研讨,增强思想意识,强化民主决策意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次。

  (68)党组会议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党组议事规则相关制度,在其他局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并根据讨论情况作出相应决定。

  22.关于派遣人员招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69)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把好监督关,严格规范派遣人员招聘程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70)组织认真学习梅政办〔2022〕44号文件精神,深刻认识规范招聘派遣人员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领会派遣人员招聘流程。

  (7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招聘劳务派遣工等临聘人员须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后报组织部审批。

  23.关于党日活动开展不够严谨的问题。

  (72)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党日活动,建立健全党日活动的台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教育管理条例》。

  (73)规范党日活动开展流程,党日活动开展前须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7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党日活动须全员参加,对于无法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4.关于党员管理不够到位,未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问题。

  (75)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增强党员党性教育,严格遵守党内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积极向所在党组织靠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76)做好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定期摸底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按规定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截至目前,人社局全体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均按规定转移至人社局党支部。

  25.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77)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规定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各1次。

  (78)规范民主评议流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所有党员进行客观真实的民主评议,加强督导检查,杜绝出现此类现象。

  (79)已重新进行民主评议,将陈某某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并上报机关党工委。

  26.关于配齐配强股级干部方面偏弱的问题。

  (80)加强股级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导向,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股级干部的考察和培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截至目前4个科室(部门)已配齐配足股级干部。

  (81)通过轮岗、跟班学习等方式,让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得到实践锻炼,增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82)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干部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股级岗位需求。

  27.关于违规截留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及“三支一扶”对象,未按实际开发岗位安排到岗的问题。

  (83)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未经省人社厅“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同意,不得违规截留使用。目前,“三支一扶”人员已全部到岗服务。

  (84)严格按照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均按实际开发岗位安排到岗。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28.关于推进整改不够及时的问题。

  (85)提高整改工作重视程度,积极推进落实整改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账销号。

  (86)加强整改监督,建立反馈机制,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不被忽视或拖延,未及时整改的进行问责。

  (87)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内控制度要求,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及时调整关键岗位人员安排,稽核人员变更为王财志同志,出纳变更为詹艳闽同志,确保失业保险基金使用安全。

  (88)局党组对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林某某给予谈话提醒。

  29.关于对“工程欠薪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整改未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

  (89)制定《闽清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乡镇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及部门联动责任,形成我县各司其职的治欠保支工作格局。

  (90)2024年10月,印发实施《闽清县人社局劳动维权一窗受理工作机制》,整合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等关键职能,实现“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机制建立以来共计立案2起,为3名劳动者追发劳动报酬52885元。

  (91)对人社部欠薪线索管理系统、福建省欠薪平台、12345等平台在建项目的欠薪线索,逐一进行排查清理,集中力量清理陈年积案。共接收各类平台及农民工来访的举报投诉共得线索671条,接待来访农民工600余人次,部省平台结案率100%,12345群众满意率100%。

  (92)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欠薪隐患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营造稳定公正的用工环境。在建工程项目已分别开展夏季高温、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等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梅溪新城启源大酒店项目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已到期、橄榄深加工项目-1#厂房项目人工费未按时拨付等问题,现均已整改到位。

  30.关于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未将各级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作为督查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在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方面做得不够到位的问题。

  (93)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作为督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

  (94)针对性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问责。

  (95)持续跟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防止问题反弹。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未做到学深悟透,在聚才引才工作上有较大差距的问题。

  (1)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抓好“好年华 聚福州”1+1+N人才政策体系落实落地,通过服务靠前、人才项目对接等方式,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加快推动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及时释放政策红利。2024年,我县共申报认定省高层次人才1名,市高层次D、E类人才12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认定市高层次F类人才2批共29人、县高层次G类人才2批96人、县农文旅产业特色人才1批16人。及时兑现各类人才奖励。发放“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经费共计6万元、发放台湾优秀毕业生来闽就业补助3万元,县级高层次G类引进人才15万元,县高层次晋级人才晋级奖励15万元,农文旅产业特色人才落地奖励70万元。

  2.关于局党组对县劳务派遣公司重大事项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2)健全县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架构,2024年12月底前,配齐劳务派遣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

  3.关于配齐配强股级干部方面偏弱的问题。

  (3)加强股级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导向,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股级干部的考察和培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截至目前4个科室(部门)已配齐配足股级干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坚强政治定力继续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始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反馈问题一个不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后续相关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巩固、强化和提升整改事项,确保整改任务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注重治本、强化预防,不断完善规范相关制度、创新改革,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严肃执纪问责,将纪律挺在法规法律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积极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

  (三)积极转化整改落实成果。以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稳步推进,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延伸管理,加强责任层层分解,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教育到位、执纪到位、问责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32331;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大街94号人社局;电子邮箱:mqxrsj2022@163.com。

 

 

  中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