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闽清县梅溪新城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D、F单元局部地块规划调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调整方案公示,并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或可登入福建阳光规划平台(http://220.160.53.57:7777/yggh/#/planpublic/pqgs)进行反馈。来信邮寄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800,联系电话:0591-22321189。
备注: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3、公示方案为中间过程稿,以最终县政府批复的成果为准。
附件:1.调整前后对比图
2.调整后图则(一)
2.调整后图则(二)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