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闽清县城镇基准地价成果听证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3-2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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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定于2025421日举行闽清县城镇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5421(星期上午10:00举行,时间半天。 

  二、地点: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会议室。 

  三、人员:本县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民等。 

  四、申请: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25411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产服务中心) 

  五、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申请人应熟悉城镇基准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闽清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城镇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4、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5、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产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玉清 

  联系电话:62300696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