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3-2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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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池园潘亭村地质灾害点与地质安全隐患点的建议》收悉,由我单位会同池园镇人民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潘亭村大山自然村许孝金等房后滑坡(350124010534 ),已列入2024年闽清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国债项目,现正在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将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二、潘亭村半山公园旁张朝亮房屋后大面积溜方问题,经实地踏勘,该户屋后坡度较缓,在2022年降雨中房屋右边厨房有发生小面积崩塌,且右边房屋无居住人员(大部分已经搬迁)。潘亭村已经为其崩塌体进行清理,石彻两米高挡墙,基本消除安全隐患,该点目前无需列入地质灾害点。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支持 

    

  专此 

  主要领导:朱志军 

    人:   

  联系电话:62300691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