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2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7-0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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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散装食品卫生安全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在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散装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开展专项检查。自4月24日起至5月9日,组织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以下三项内容:1.销售者销售散装食品时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2.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措施和专用取用工具; 3.在存放散装食品的容器的显眼位置或者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同时,鼓励食品经营者积极做好提案中法律法规未强制性要求的内容(如:专人销售、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等),不断提升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质量安全水平。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局已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62家次,督促指导经营者整改散装食品存放容器9家次、整改散装食品标签26家次。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散装食品监督抽检,不断提高散装食品卫生安全。2023年以来,已监督抽检散装食品40批次,检验结果均合格,对3家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罚款5000元。

  三、强化社会共治。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名单,引导大众共同监督,促使我县散装食品卫生水平不断提升。

  四、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加大散装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继续将散装食品卫生安全做为常态化监管内容,加大散装食品监督抽检力度,不断提高装食品卫生安全水平。

  专此

  分管领导:陈观浩

  联 系 人:范小建

  联系电话:22333617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