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2-13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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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对县十七届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 

  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郑子记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人事、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部门(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郑浩: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在县长出差、出访时主持县政府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乡重大项目建设闽江沿线规划管控物价管理、重点项目建设、项目抓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技,数字经济,金融,大数据,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及信息化,政务督查,政府廉政,自然资源,国资,效能建设,应急管理(含消防),统计,简政放权,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等工作,主管中建绿色建筑产业园。 

  分管部门(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含县科学技术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大数据管理局、县“数字闽清”建设办公室、县“智慧闽清”管理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含县土地储备中心、县规统办、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含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统计局(含农调队、城调队),县重点办,县重建办,抓促办,金融办,信用办,生态办、山水办、国有资产中心、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县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联系部门(单位):县人大,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深改办,县委财经委办公室,县委审计委办公室,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县税务局县人行闽清支行、县银监办、县各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张文裕:协助县委常委、副县长郑浩同志分管城乡建设、城乡重大项目建设 

  负责城市管理、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古建筑和特色文化街区保护市容市貌,城乡“两违”治理、建筑垃圾管理、渣土车整治,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建设、路灯建设管理、停车场建设、棚户区改造、房地产管理、城乡园林绿化、城乡供水、城乡垃圾污水、城乡环卫、美丽乡村建设、高铁沿线环境整治、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管理、人防,地震,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县城市管理局,县城乡联合执法大队、县城建监察大队、美丽乡村办),两违”办、渣土办,县人防办,县防震减灾中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指挥部,闽清兴三源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单位):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闽清管理部。 

  科技副县长林海涛:协助张文裕副县长分工范围内工作,负责梅溪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范围内的工作 

  张文裕副县长与王致镜副县长互为AB角。 

  其余县领导成员分工和AB角不变。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