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16〕1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3日
二、检查项目:
1.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监督检查;
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监督管理;
3.家庭服务企业主体 ;
三、检查主体:
1.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清坂东超市;
2.闽清县榕山石山有限公司;
3.闽清县馨怡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四、检查内容:
1.对零售商与供应商约定货款支付的期限是否超过收货后的60天进行监督检查 ;
2.落实三项制度.告知书.发卡台账监督检查;
3.无经营
五、检查人员:张礼垒(执法证号:13011006001)
陈海建(执法证号:13011006004)
六、检查结论:
1.该门店都是永辉总部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所产生的款项均有总部与供应商结算;
2.有落实三项制度.有告知书.有建立发卡台账;
3.无经营。
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