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1、制定的必要性:省住建厅、市房管局发文要求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建立网格员巡查发现和职能部门快速处置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并将其列入全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考核办法的一项指标。同时,为更好地落实我县房屋结构安全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房屋业主主体责任,推行网格化巡查管理做法,有效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机制,很有必要出台全县统一的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
2、拟解决主要问题:主要为了衔接全县网格化服务官理整合提升工作,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1、起草过程: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榕政办[2021]30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由县住建局调研起草《闽清县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征求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效能办意见,无修改情况。2021年4月1日上午县长主持召开县十七届政府2021年第10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草拟的《闽清县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待福州市正式文件出台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2021年4月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已出台《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
2、制定依据: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9月16日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27日印发《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榕政办[2020]7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1月2日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0]106号),参照福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8日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榕政办[2021]30号)具体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导则。
三、主要内容
《工作导则》分为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工作标准、工作流程、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就房屋结构安全的网格化管理进行规范。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县所有已建成房屋结构安全
管理。
(二)职责分工。
1、县、乡镇、村(居)各级领导担任一、二、三级网格员,分别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巡查,督促业主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协调督促落实房屋结构安全有关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销号闭环管理。
2、住建、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
(三)工作标准。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应落实“一公开、三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信息应公开及巡查到位、响应到位、处置到位。
(四)工作流程。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执行“日常巡查、现场判定、应急处置、整改整治、验收销号”五个步骤。
(五)保障措施。
1、县政府将房屋结构安全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县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
3、对接市房管局、大数据委、市勘测院按要求录入“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
4、县效能办、县住建局将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四、起草规范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关于起草规范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