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引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的暂行规定》的政策解读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4-1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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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清县教育局研究起草了《闽清县引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拟加大闽清县引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的力度。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1.制定的必要性:近年来我县教师队伍老龄化严重,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紧缺,今后五年,教师退休人数每年都在一百人以上,虽然从2017年以来我县每年都招聘新教师,但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人数极少,成为影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的一个重要原因规定》主要明确了闽清县引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的对象加大了引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在生活津贴、住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力度,吸引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到我县任教,加强我县教育人才的队伍建设

2.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制定《闽清县引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的暂行规定》,主要是解决我教师队伍师资力量不足、年龄结构老化、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紧缺、激励政策不完善等困难问题,推动闽清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强我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1.起草过程:202012月,闽清县教育局根据闽清县政府的要求,在经过与县司法局商讨研究后着手本《规定》的起草工作。20211月,在认真学习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的基础上,形成闽清县引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的暂行规定》(初稿20212月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2021315日在陈婉下副县长主持的协调会议上进行讨论研究;416日下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县教育局根据会议研究情况,对《规定》进行再次修改完善,形成目前这份定稿。

2.制定依据:

文件依据:

《福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补充规定》(榕教综〔2019〕256号,201911月11日颁布)

《福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榕教综〔201846号,2018年330日颁布)

中共闽清县委、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的补充通知》(梅委发201816号,2018年82日颁布

三、主要内容

《闽清县引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的暂行规定》由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主要是说明本《规定》的指导思想,明确引进原则

第二部分:人才条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县紧缺学科情况,明确我县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对象规定了引进人才的年龄、学历及学位等条件。

第三部分:相关待遇一是明确引进人才的编制问题。腾出的空编,优先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编制问题。二是加大了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的奖励力度。三是引进人才的子女由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在我县就学。

第四部分:引进程序。明确了闽清县优秀教育人才的引进程序。由县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部分:津贴补贴来源和申报程序。由县财政或县人才专项经费承担,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第六部分:引进人才的管理。明确了引进人才的管理考核、违约责任及解聘情形。

部分: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县教育局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同时规定了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本规定》,以及生效日期等内容。

    四、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本次起草过程中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各方意见基本一致,没有出现涉及大的原则性问题的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