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江水口库区闽清段水产养殖网箱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4-2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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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研究起草了《闽江水口库区闽清段水产养殖网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拟对水口库区闽清段水产养殖网箱综合整治问题予以规范。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1、制定的必要性:通过制定本方案,深入开展综合整治,实现闽江水口库区闽清段水域网箱养殖布局科学合理、水域环境美观、网箱养殖符合生态养殖要求且可持续发展。

2.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我县要将养殖网箱总量从规划可养殖面积107500㎡削减到63000㎡,其中:雄江镇投饵网箱控制在13440㎡、不投饵网箱控制在36960㎡,桔林乡投饵网箱控制在1680㎡、不投饵网箱控制在10920㎡,确保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网箱升级改造任务,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1.起草过程:3月底闽清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有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该《实施方案》,并开始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4月9日上午县长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根据讨论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4月16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2.制定依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江水口库区水产养殖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0〕44号) (公布时间2020.7.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闽江水口库区水产养殖网箱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闽海渔〔2020〕56号)(公布时间2020.9.14)。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八个部分,共17点。具体内容:

(一)整治区域

闽江水口库区闽清段水域,涉及雄江镇、桔林乡。

(二)总体原则

通过深入开展综合整治,实现闽江水口库区闽清段水域网箱养殖布局科学合理、水域环境美观、网箱养殖符合生态养殖要求且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我县要将养殖网箱总量从规划可养殖面积107500㎡削减到63000㎡,其中:雄江镇投饵网箱控制在13440㎡、不投饵网箱控制在36960㎡,桔林乡投饵网箱控制在1680㎡、不投饵网箱控制在10920㎡,确保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网箱升级改造任务,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核实阶段(2021年4月3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雄江镇、桔林乡要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水口库区水产养殖网箱及其附属设施等情况进行逐村、逐片区、逐户、逐箱调查登记,并做好标记和证据固定工作。

2.签订养殖网箱清理清退协议和养殖网箱升级改造指标分配阶段(2021年5月31日前)雄江镇、桔林乡政府要根据库区养殖网箱的实际情况,与每户养殖户签订《网箱清理清退协议》。并制定拟保留进行升级改造养殖网箱指标分配方案,把升级改造的养殖网箱任务分配到经属地乡镇政府重新认定的拟保留养殖经营主体。

3.养殖网箱清理清退和补偿金、奖励金及转产补助金发放阶段 (2021年7月31日前)雄江镇、桔林乡从2021年5月1日起每月清理清退网箱数量应不少于网箱整治总量的30%;在2021年7月31日前大部分完成清理清退任务。并按规定发放补偿金、奖励金及转产补助金。

4.养殖网箱升级改造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拟保留养殖主体在取得养殖网箱升级改造指标后必须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实施养殖网箱升级改造申请。按照福建省海洋和渔业局编制的《闽江水口库区水产养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暂行)》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

(五)依法强制清理清退养殖网箱

经宣传动员而拒不签订《网箱清理清退协议》的养殖户的养殖网箱和没有全面履行《网箱清理清退协议》的养殖户的剩余部分网箱,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依法强制清理清退。

(六)清理清退养殖网箱的补偿、奖励和转产补助政策

1.补偿范围。2021年4月30日前调查摸底在册并经公示无异议,且在规定时间节点前签订《网箱清理清退协议》、主动清理清退上岸养殖网箱的县内养殖户进行补偿

2.补偿标准。金属框架双管(双条)养殖网箱按35元/㎡补偿,双层网布网箱另补偿200元/个。金属框架单管(单条)养殖网箱、无组渔排单箱分布不投饵网箱按22元/㎡补偿。竹(木)架框架养殖网箱按10元/㎡补偿。管理房拆除或拆除后按规定标准进行升级改造的,一个管理房补助2000元。

3.奖励条件与标准。对能够全面履行《网箱理清退协议》的县内养殖户清理清退上岸的网箱进行奖励,其他情况不予奖励。

4.转产补助条件与标准。对全面履行《网箱清理清退协议》且全面退养的县内养殖户进行转产补助。

5.上述清理清退、奖励、转产补助的养殖网箱面积计算均以网箱内径计算面积。

(七)整治后规范管理和提升运营水平

养殖网箱升级改造过程中或改造完成后,雄江镇、桔林乡要切实加强库区网格化常态化巡查监管,严禁水产网箱养殖反弹回潮,持续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全面规范养殖网箱管理和提升运营水平,实现规范、合理、绿色养殖,并带动库区休闲渔业发展。

(八)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2021年全面完成闽江水口库区闽清段养殖网箱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县成立了闽江水口库区闽清段养殖网箱综合整治指挥部,雄江镇、桔林乡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县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

2.强化责任落实。指挥部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雄江镇、桔林乡对各自辖区内的综合整治工作负主责。

3.强化监督检查。开展闽江水口库区闽清段水产养殖综合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各个时间节点要求,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旬简报月通报制度。

四、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本次起草过程各方意见基本一致,没有出现涉及大的原则性问题的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