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9-3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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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9月29日印发了《闽清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梅政办规〔2024〕1号),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为了应对这一挑战,确保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起草了闽清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具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方案》制定依据主要是:《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4〕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9号)《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关于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民〔2023〕189号)

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方案》起草单位为闽清县民政局。

2.征求意见:2024年7月31日闽清县人民政府王致镜副县长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审议方案内容;2024年8月1日—8月20日在闽清县政府网上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反馈。

3.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闽清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具体实施方案》(送审稿)已经部门法律顾问、闽清县司法局与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包括公平竞争审查)。并提出了如下审查意见:

该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的情形。

4.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2024年8月26日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闽清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由县民政局负责,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分管副县长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方面。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期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到2025年,建立健全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特困老年人供养得到有效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底线兜牢,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是明确养老服务领域重点工作。一是健全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二是优化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三是有效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公平规范发展,四是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

三是明确保障措施。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同时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事项,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积极开展宣传,重要改革事项要充分听取意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

 

 

 

联系人:闽清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91-2233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