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4-10 11:0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闽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信局、闽清生态环境局: 

  为深刻汲取泉州“3·7”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市安办《关于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榕安办〔2020〕12号)和《中共闽清县委办公室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按分级原则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突出冶金煤气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和企业厂房建筑安全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督促各工业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整改与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工业企业生产安全1、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2、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3、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具体内容见附件:《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手册》) 

  (二)企业厂房建筑安全。1、厂房、员工宿舍建设不合法,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2、厂房、员工宿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问题。 

  (三)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环保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三、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攻坚行动的属地责任。负责组织部署、指导、督促落实辖区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 

  (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工信局、县应急局按照《闽清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闽清县委办公室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三个必须”等要求,细化措施、加强督导,切实落实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排查整治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 

  (三)各级分工。按照一家企业对应一级政府的原则对所有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①省级负责中央企业(含控股)在闽的分公司和省属企业(含控股)总部。②市级负责央属省属企业在当地的子公司和设区市属企业(含生产系统)。③县级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④其他企业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同时县工信局和县应急局将对有关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督导。 

   四、整治方法 

  本次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要督促各工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和本企业实际组织制定具体方案,全面深入开展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隐患进行登记,一一组织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 

  (二)迅速开展拉网排查。即日起要按责任分工,摸清包干负责排查的企业总数,建立排查企业清单,并组织相关专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本方案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即日起要按照职责分工,同步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及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法违规和整改走过场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格依法查处,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关闭的要停产关闭,建立监管清单、执法清单、问责清单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的问题,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四)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组织人员避险、立查立改;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造册登记,分门别类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一镇一册、一企一档”,动态闭环管理。属重大和较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要挂牌督办,科学整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重大隐患整改“五落实、五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指定部门牵头组织,县、乡、村和各工业企业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各乡镇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本辖区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细化内部分工和措施,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隐患要亲自督办整改;县直有关部门要制定操作细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县安办将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各工业企业要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笫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复工复产期间必须在岗在位,技术和管理团队、重要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抓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三)严肃追责问责。县安办将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乡镇和闽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于每季度首月1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附件: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手册 

    

    

  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