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流程》(闽安委办〔2023〕22号)文件要求,福建兆兴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经过自评、申请、通过了福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协会的评审,符合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现予公示公告,有效期自公示公告之日起三年。
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闽清县应急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守鍌,0591-22357195,0591-2235910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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