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审计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闽清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4-02-1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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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科室:

为进一步增强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整体性、全面性、统筹性和规范性,现将《2013年度闽清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3年度闽清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方案》及审计表格

闽清县审计局

        

2014年2月19日


 

2013年度闽清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方案

为做好县直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计工作,根据闽清县审计局2014年审计项目计划和《201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县直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计工作,坚持预算执行为主线,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内容,通过揭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提高县直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预决算编报。具体目标为:

一是总体把握县直部门年度预算与执行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差异及原因,促进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科学性以及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在审计范围内对部门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发表总体意见,促进规范预决算编报和管理。

二是严格查处县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关注县直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促进规范预算执行行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肃财经法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是系统分析评价预算执行效果,从普遍和共性问题中揭示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和制度性障碍,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

为进一步增强项目的整体性、全面性、统筹性和规范性,2014年按《201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安排县教育局、计生局、交通局、住建局等4个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其2013年度决算编审情况进行审计,同时结合项目审计,突出部门会议活动经费、三公经费(接待费、出国经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国内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和发票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重大问题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通过填报《部门预算编制及调整情况审计表》(表一)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表》(表二)以及《部门政府性资金结余审计情况表》(表三),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方面,分析部门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反映预算与执行结果之间的差异及原因,揭示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重点关注:一是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统一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有无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支项目;二是有无通过虚报人员、编造虚假项目、重复申报等方式多领财政资金行为;三是部门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不扎实,项目库建设不完善,项目储备不足,造成年初预算难以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执行中再次报财政部门审批、细化,影响预算执行进度,以及预算所列的项目支出不符合项目库中项目实施应遵循轻重缓急的基本要求等问题;四是部门预算编制与年度工作计划不衔接、前期论证不充分,造成执行中预算调整幅度大、追加比例高,总体执行进度缓慢,财政资金大量结转结余等问题。对结转结余资金较大的支出科目要重点关注分析是财政部门对项目预算未及时批复、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资金闲置或项目拖延,还是预算单位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进展缓慢或未及时细化预算等原因致使财政资金闲置的问题;对超过两年、因特殊原因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结转结余资金,部门在编制预算时是否主动提出调整意见,调整编入次年部门预算或上缴县财政;对预算超支的科目,重点关注超预算支出的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规定。以上相关问题填报《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问题统计表》(表六)。

(二)县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合法、合规和绩效情况。

重点检查:一是有无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以及通过虚假项目结算、虚假发票报销等,转移套取财政资金;二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应采用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的款项使用授权支付方式支付;三是自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违反规定收费或摊派;四是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征缴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私存私放,设立“小金库”;五是归集部门公用经费支出总额和构成情况及分析来源,对比上一年度分析评价经费支出变化情况和趋势(表五《部门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审计表》),会议费、“三公经费”、国内差旅费等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节约、务实高效。

1、项目支出审计重点。以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促进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效益性为目标,从资金和政策两方面入手开展审计。重点检查:一是项目资金是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有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用于职工福利或其他日常开支,有无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二是有无挪用项目支出净结余或延续项目、基建项目专项结余用于项目单位基本支出。要弄清专项资金的总量、种类、分配方式、拨付渠道等基本情况,评价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分配是否合理,拨付是否及时、足额,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效;相关问题填报表六《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问题统计表》。要熟悉掌握政策,评价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和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从总体上把握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总结和分析原因,从体制、机制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各审计组在掌握专项资金总体基础上,可以根据不同部门行业特点项目资金类型予以重点关注,实施方案中应当事先确定每个部门拟重点审计的项目(资金),抽查的项目资金量不得少于50%,并对其加大延伸审计的力度。

2、公用经费审计重点。一是会议活动经费,重点检查有无违规报销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有无违规发放纪念品或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有无违反规定向下属单位摊派相关费用等;二是公务接待费是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是否以举办会议、培训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支出,有无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等;三是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是否严格控制并履行报批手续,有无安排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培训,有无违规向所属单位、企业等摊派或转嫁出国经费等;四是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有无无偿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违规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有无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或者向其他单位摊派购置费,是否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审批报销手续是否合规、合法,有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制度等;五是国内差旅费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内部审批制度,有无以公务出差为名变相旅游,或在异地部门间组织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等。对公用经费审计,要求认真填报《2014年三公经费工作表》(附件2),逐笔逐项填写并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在“表七”《部门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统计表》中反映。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各审计组还要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有无违反中央规定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年货、印制寄送贺年卡,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三)县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在审计范围内,审查县直部门2013年度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重点检查:主管部门是否全面清理各项收支账目和往来款项,编审并上报本级及所属单位部门决算;财政对主管部门以及主管部门是否对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批复,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相关情况和问题如实填报表四《往来账款审计调查统计表》和表六《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问题统计表》)。重点关注:一是审查决算编制程序、编报内容、编报范围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是否存在应纳入未纳入部门决算、人为调整决算收支或将不属于部门决算收支范围的事项纳入决算反映的问题;二是通过对“类”、“款”、“项”级科目预算和执行情况的比对,反映部门为提高预算执行率,自行调整预算科目、项目,或者违反规定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账户等转移预算资金,以拨作支将预算资金沉淀在所属单位或项目单位,造成决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数据不真实的问题;三是反映决算编报中存在的错汇、漏汇、多汇金额以及账表、表表不符等问题。审计查出的影响决算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的问题,应在审计报告中明确表述。

除上述重点内容外,各审计组可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关注和反映其他突出问题。

四、组织方式及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审计在“同级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分组实施,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分工如下:

部门审计第一小组:分管领导兼组长:王敏,组员:吴良平、余佩珉,负责县住建局和县交通局审计;

部门审计第二小组,分管领导兼组长:黄东德,组员:毛敏清、吴光勤、尹雪,负责县教育局、县计生局。

2、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和准备工作。要充分发挥计算机审计的优势,提前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情况表并从财政及主管部门采集到各个主管部门的基础数据信息(如单位的人员编制、车辆情况、预算编制及批复情况等)、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出数据情况、财政资金结余结转、部门年终决算情况等,审计人员根据收集的材料数据和被审计单位填报的审计表格,从部门预算指标出发,了解预算的编制、指标的下达、用款计划的申报和审批,一直跟踪到最终的用款情况,以此发现个案疑点,了解个案是否具备普遍性,分析其产生原因。

3、提高效率,按时完成

各审计组应于2月20日前进点审计, 5月5日前现场核实取证结束并提交征求审计报告初稿;5月15日前提交征求后的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5月15日至5月18日,同级审领导小组集中审理;5月20日前,出具审计机关报告。

4、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要自觉遵守审计廉政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审计公示等制度,切实做到文明审计和廉洁自律。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