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闽清县本级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6-07 15:05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闽清县本级2024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或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闽清县本级2024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