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及配套资金的函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9-08-13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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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村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的有关通知(财农201992)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1993)文件精神,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及配套资金700万元分解下达14个试点村,分配方案见附表。根据《福建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改201710)和县政府《关于调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9141文件规定及闽清县农业农村局与14个试点村签订的委托合同,由县农业农村局将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及配套资金700万元直接拨付给运营主体,即绿色金融(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及配套资金安排表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