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6号)文件精神及张凯副县长对《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的函》(梅农综[2020]129号)的批示,现将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万元分解下达有关乡镇(详见附表)。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补助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小额信贷延期贴息等,并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予以优先支持。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各乡镇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将资金用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
附件:2020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表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