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26号)要求,县扶贫办与县财政局对县信用社、申请扶贫贷款贴息的贫困户进行了审核,拟对95笔贷款给予扶贫贷款贴息补助(详见附表),财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总额为28534.76元。现将小额信贷扶贫贴息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天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591-22332225、2233211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