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26号)要求,县扶贫办对在信用社申请扶贫贷款的贫困户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拟对第一季度305笔贷款给予扶贫贷款贴息补助,扶贫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总额为116160.26元。现将小额信贷扶贫贴息补助资金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天内向我局反映。监督电话:0591-22332225、2233211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