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不具备经营条件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8-2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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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福州永冠物流有限公司已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条件,请企业负责人自即日起30日内到福州市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规定,撤销上述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名下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上述经营者名单、许可证号及营运车辆可登陆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fzmq.gov.cn/)。

  特此公告,公告期15日。如有异议,请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联系人:郑颖

  联系电话:0591-22332652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