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不动产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因权证丢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0)闽清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669号
林志博、许荣丰
不动产登记证明
梅溪镇鹿驰路1号世茂云瀚1#楼2105单元
公告单位: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