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云龙工业区横五路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7-23 11:22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我局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闽清县云龙工业区横五路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规划草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0年07月23日至2020年08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来信邮寄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800,联系电话:22321189。 

  注: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闽清县云龙工业区横五路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稿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7月23日 

    

    

  附件: 

 

  闽清县云龙工业区横五路以东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稿 

    

  一、规划范围 

  闽清县横五线以东,高压线以西,向南至北斗洋山体、烟花爆竹厂,向北延伸至高速公路。用地范围约161.68公顷。 

  二、功能定位 

  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区 

  三、规模容量 

  本片区规划用地面积161.6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54.7公顷。规划本片区内无常住人口。就业人口规模为1.23万人。 

  四、规划结构 

  本片区总体形成“一环一核三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环”:指产业交通环线,依托在建海云路以及规划新建的工业东路、工业北路,构建交通服务环线。 

   “一核”:沿横五线与工业北路交叉口设置工业区的公共服务配套核心。 

  “三组团”:包括绿色家居产业组团、综合产业组团以及新型建材产业组团三个功能组团。 

  五、用地布局 

  规划主要调整了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公用设施用地。 

  (1)增加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90公顷; 

  (2)工业用地从65.8公顷调整为118.22公顷,其中,一类工业用地6.71公顷,二类工业用地111.51公顷。工业用地可兼容物流仓储用地。 

  (3)调整规划区水系走向,优化绿地空间布局,绿地从44.03公顷调整为20.46公顷。 

  (4)根据工业区开发规模测算,取消原控规中独立占地供电用地及排水用地。工业区污水并入云龙组团污水管网,云龙组团污水处理厂在工业区外另行选址。 

  六、道路交通 

  规划区形成由横五线、海云路、工业东路、工业北路、官庄路组成的“三横两纵”干路网。 

  结合用地布局,支路均衡分布于干路间,道路间距控制在200-500米。规划充分考虑工业区产业特征、规划管理实施的可操作性,规划4条弹性道路:工业北一路、中心一路、中心二路、官庄支路,以便地块的出让更具有相应的灵活性和弹性。 

  七、景观结构规划 

  本片区构建“一屏、一带三廊、一核多点”的网络状开放型绿地系统。 

  一屏:本片区外围的自然山体形成工业区绿色生态屏障。 

  一带三廊:结合主要道路和河道两侧形成园区的绿化景观带,预留三条联系景观带和外围山体绿化景观廊道。 

  一核:结合东北部水塘形成的工业区的生态景观核心。 

  多点:结合园区入口、河道、山体设置多处小型绿地景观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