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关于44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预询价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7-0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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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询价单位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44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依据和必要性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加强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确保应对及时高效处置到位,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影响,确保群众安全用水,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榕环保综〔2021〕22号)文件要求,拟对我县44个村饮用水水源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欢迎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四、技术服务主要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一源一策”的原则编制《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参照福建省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和相关规范,开展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地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水源地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水源地遭受污染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关措施减少或者消除对水质的影响,确保群众安全用水。

  五、资格要求

  1.在内登记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环境保护相关研究的高校、设计、咨询等的企事业单位。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具备环境、生态、土壤、水文地质、大气或化工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六、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含总价和单价,报价以人民币(元)报出。

2.报价应包括报告编写费、专家评审费、交通工具及使用费、人员出差费(如有)、邮寄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3.特别说明,此次报价仅作为控价参考并非最终中标价。

 七、其他要求与说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报价细目及其总价、资格证明材料,7月9日17:00之前,封包盖章后送达或邮寄我局。报价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材料有虚假,则报价无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闽清县梅溪梅城镇梅溪路76号,联系人:郑灵芝,联系电话: 13055898231,邮箱:490966304@qq.com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