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单位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44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依据和必要性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加强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确保应对及时高效、处置到位,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影响,确保群众安全用水,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榕环保综〔2021〕22号)文件要求,拟对我县44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欢迎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四、技术服务主要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一源一策”的原则编制《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应参照福建省《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和相关规范,开展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地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水源地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水源地遭受污染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关措施减少或者消除对水质的影响,确保群众安全用水。
五、资格要求
1.在国内登记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环境保护相关研究的高校、设计、咨询等的企事业单位。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具备环境、生态、土壤、水文地质、大气或化工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六、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含总价和单价,报价以人民币(元)报出。
2.报价应包括报告编写费、专家评审费、交通工具及使用费、人员出差费(如有)、邮寄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3.特别说明,此次报价仅作为控价参考并非最终中标价。
七、其他要求与说明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报价细目及其总价、资格证明材料,于7月9日17:00之前,封包盖章后送达或邮寄我局。报价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材料有虚假,则报价无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闽清县梅溪梅城镇梅溪路76号,联系人:郑灵芝,联系电话: 13055898231,邮箱:490966304@qq.com)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