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常春达生物质新材料生产项目 |
闽清县梅溪镇建兴村建兴388号 |
福州市常春达生物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行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租赁福建省隆兴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一期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两万吨。 |
1、近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远期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梅溪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切片、粉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采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临时暂存和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 5.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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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62300853 、22352353(传真)
通讯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