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00853
通讯地址: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新增一台21吨生物质成型燃料蒸汽锅炉 |
闽清县白金工业区 |
闽清航华木业有限公司 |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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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一台21吨燃生物质成型燃料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在常用锅炉检修、保养、停机时启用。利用原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加工形成生物质成型燃料,作为锅炉燃料。 |
1、锅炉排污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锅炉冷却水使用,不外排;脱硫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除尘中,不外排。 2、常用燃生物质成型燃料蒸汽锅炉烟气经静电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备用的21吨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经除尘(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脱硝(SCR脱硝技术)+脱硫(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处理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后通过1根不低于4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接入福州市生态云平台。 3、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过程破碎、造粒粉尘应经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4、落实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临时暂存和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6、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7、其他部门意见:县工信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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