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00853
通讯地址: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栎香豆制品(一期) |
闽清县金沙镇前坑村 |
福州市栎香豆制品有限公司 |
福建星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原项目环评于2023年10月通过审批,目前项目调整了产品产量,变更了锅炉等,经分析判定发生了重大变更,项目业主申请重新报批。变更后年产腐竹等豆制品1300吨。 |
1.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及除盐设备浓水经拟建的一套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设计处理规模70t/d),送往闽清县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闽清县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治理后引至1根不低于45m高的烟囱排放。 3.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收集治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4.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埋地式,各处理池均加盖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出气口外接风机抽风收集臭气,收集的臭气送至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 5.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6.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临时暂存和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管理的有关要求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7.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8.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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