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质量分析
(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1月份,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有效天数为31天,其中优良天数为31天(优29天,良2天)。根据《福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考评办法(2023年修订)》,我县1月份考核得分为100,位列六县(市)第一。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1月份六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项污染物变化情况如下:
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 同比下降27.27%。
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74%。
3、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
4、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33%。
5、臭氧第90百分位数(O3):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1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49%。
6、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4毫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0.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3%。
我县2023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统计情况详见附表
二、考核评分办法
1、综合指数=PM10/70+PM2.5/35+SO2/60+NO2/40+CO/4+O3/160
2、考评计分办法:考评分=基础分-扣分。基础分为(2-本行政区综合指数/六县(市)综合指数最低值)×100;扣分为每出现一天轻度污染天气扣综合考评分3分,每出现一天中度污染天气扣综合考评分6分,每出现一天重度污染天气扣综合考评分9分,每出现一天任何一个站点无污染物监测数据的或者有效监测数据低于考核要求且未进行书面说明的扣3.3分。
三、主要污染物原因分析
1月份,绝大部分工业企业因春节放假停产,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整体较好。春节期间,因大量燃放烟花,部分时段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升高,出现了2天良级天数。
附表:闽清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统计表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2日
附表1 闽清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统计表
项目
月份 |
PM10 (μg/m3) |
PM2.5 (μg/m3) |
SO2 (μg/m3) |
NO2 (μg/m3) |
CO (mg/m3) |
O3 (μg/m3) |
综合 指数 |
一级天数 |
一级达标率(%) |
二级以上天数 |
二级以上达标率(%) |
有效 天数 |
超标 天数 |
缺失 天数 |
控制 指标 |
≤70 |
≤35 |
≤60 |
≤40 |
≤4 |
≤160 |
―― |
―― |
―― |
―― |
≥95% |
≥324 |
―― |
―― |
1月 |
24 |
18 |
2 |
7 |
0.4 |
76 |
1.64 |
29 |
93.5 |
31 |
100 |
31 |
0 |
0 |
合计 |
24 |
18 |
2 |
7 |
0.4 |
76 |
1.64 |
29 |
93.5 |
31 |
100 |
31 |
0 |
0 |
合计同比 |
-9 |
-5 |
-3 |
-8 |
-0.2 |
-26 |
-0.74 |
+8 |
+25.8 |
0 |
0 |
0 |
0 |
0 |
说明:(1) 6 项污染物控制指标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表1中年平均的二级标准。(2)合计同比为今年1月份浓度与去年同期平均浓度的比较情况,(+)表示今年该项目浓度比去年同期高,(-)表示今年该项目浓度比去年同期低。